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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討論] 是否該禁止駭客戰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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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6推 8噓 4→)留言1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faceitout ("臉"出門了~)時間10年前 (2015/05/05 14:4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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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 現場觀眾+電視機前朋友到怒到不行?????. 你可以代表全部人??. 你覺得無聊所以其他人一定覺得無聊??. 你做過問卷做過調查嗎???. 不要把自己的想法硬加到別人身上好嗎. 再來規則訂定就跟法律一樣. 要有明確的規範 什麼叫"非不得已". 這是一個每個人認知不同的詞. 你舉那例子很爛 那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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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51(6推 57噓 18→)留言8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BJ23 (Lebron James 23)時間10年前 (2015/05/05 14:03), 10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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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火箭駭快艇 快艇反害火箭. 一直中斷比賽. 最後幾分鐘只剩搞笑功能. 現場觀眾 電視機前朋友. 都怒到不行. 無聊至極的比賽. 如果修改規則. 對非持球球員犯規. 非不得已情況下犯規視為技術犯規. (不得已例如: 不犯規 時間會不夠 必輸). 直接給他不符合運動道德. 再罰款25000美金. 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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