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教練不經允許刷了我的信用卡...

看板MuscleBeach作者 ( )時間11年前 (2013/04/19 13:14), 編輯推噓12(1204)
留言16則, 1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4/5 (看更多)
太機歪了 感覺對方在違法侵害你權益被抓包後還不當一回事 想繼續把你當笨蛋耍 不曉得有多少人被耍過了 去對方所在地的地檢署直接按鈴申告吧 只要跟地檢署警衛講你要告 就會有法警引導你做筆錄 你只要帶身分證和駕照 知道對方教練的姓名即可 簡單做完筆錄後就會有值班書記官來幫你完成 由於偽造文書(簽名)屬非告訴乃論 (修正: 看太快沒看清原po推文修正 看起來是網路刷卡不用簽名 不過不管對方觸犯的法條有無包含公訴罪 檢察官都會幫你弄到好 只要有把握 告人很簡單 法律不是刁難人民用)的 連律師都不必請 自有公訴檢察官來讓對方得到代價 有問題的話可以找地檢署內免費的法律扶助會諮詢 偵查啟動後 對方就得乖乖照規矩來 不會有三小合約不能攜出公司之類的鬼話 找檢察官比找警察好 是因為你這case本來就該由檢察官主導才會快 有時警察懶得馬上弄 可以押後幾個月再處理 不超過六個月即可 拖太久 熱感應簽單資料可能會褪色 無法保全證據 說不定還被反咬一口 跟其他版大的意見一樣 不建議私了 小心被對方的法務設陷阱套話錄音之類的 反正 你識破對方的盜刷行為 你早就在該健身房黑掉了 搞不好不只是教練所為 後面說不定還有教唆的共犯結構哩 (鍵盤科南模式啟動) ※ 引述《prankjc (LOVE,HOPE,FAITH.)》之銘言: : 1. 有間惡名昭彰的店會因為第一次吃刑事責任而重挫銳氣。 : 2. 出庭很花時間,而我的工作也很花時間。 最多請一兩次假 : 3. 會毀掉兩個人。但刑事詐欺的徒刑只能夠處罰自然人,而非法人, : 故公司不會受影響,只有可能是這兩個人之一或之二要去坐牢而已。 金額很小 緩刑的機會很大 應該不會去監獄檢肥皂 不過敢盜刷盜簽就不要怕付出代價 你擔心對方去坐牢 對方可曾擔心過你的信用出問題嗎? : 4. 其實沒有想毀掉任何人,包括我的教練,且他單親上有一老母, : 但真的很不喜歡他們說謊和處理方式。 他今天小事不得到懲罰 以後只有更大機會幹更大票 現在緩刑總比以後真正被關幾年無法奉養老母好 犯罪還謊話不斷 還好意思說老母?? : 今天和解書是講了很久才願意讓步,他們好像很害怕會被公開然後被毀掉。 : 但我其實不想毀掉任何人, : 我只想保護其他消費者不被這間店的經營不當侵害而已。 :   感謝各位板友看完我的長篇大論,思考了一天真的很頭昏, : 所以若是有板友願意給我意見真的很感謝, : 因為一般都是民事糾紛,出刑事的包真的很難得但處理起來也很殘忍, : 還請各位不吝給予意見了,感謝各位!! 這種健身產業的毒瘤 給他死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0.94.163.22

04/19 13:24, , 1F
推這篇XD 好兇狠
04/19 13:24, 1F

04/19 13:30, , 2F
推 今天不告 以後可能會有更多人受害
04/19 13:30, 2F

04/19 14:14, , 3F
繼Evan的最佳解之後,又一最佳解!
04/19 14:14, 3F

04/19 14:22, , 4F
第一句就看到髒話orz....
04/19 14:22, 4F

04/19 14:33, , 5F
說的好,這種盜刷的渣不能放過
04/19 14:33, 5F

04/19 15:23, , 6F
好棒的解釋,要m下來給以後的人參考
04/19 15:23, 6F
※ 編輯: neverwin 來自: 202.175.20.115 (04/19 15:38)

04/19 18:09, , 7F
推最後兩句!!!
04/19 18:09, 7F

04/19 20:43, , 8F
樓上為什麼能推自己的文章
04/19 20:43, 8F

04/19 21:49, , 9F
樓上的你要不要再看一次XD
04/19 21:49, 9F

04/19 23:11, , 10F
推最後兩句!
04/19 23:11, 10F

04/20 17:03, , 11F
不知道為什麼我很喜歡這篇回應!!
04/20 17:03, 11F

04/20 21:01, , 12F
竹子姊血糖太低,一時眼花 XD
04/20 21:01, 12F

04/21 03:20, , 13F
依訴訟程序應該是事發地&兩造戶籍所在地都可,只是原則上
04/21 03:20, 13F

04/21 03:21, , 14F
以原就被,不等同於需到被告之管轄範圍內行使.
04/21 03:21, 14F

04/21 13:43, , 1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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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1 15:33, , 16F
自己的文章不會有推的選項
04/21 15:33, 16F
文章代碼(AID): #1HSDArsk (MuscleBea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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