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獵戶溯訓違反留守約定檢討報告書
※ 引述《yushin11 ()》之銘言:
: 提出來供參考
: 之前也曾有一隊溯訓(93學年度雙魚溯訓 精華區參考21-6-1-14-15)
: 因三棧南封溪護漁 前一天法令轉嚴 所有非保育相關人員皆不允進入
: 而在D1已起溯一小段後決定撤回轉進砂卡噹
: 因年代有點久遠...當時領隊如何溝通及留守人反應已不可考
溝通內容與達成共識內容應是重要的部分
若缺乏,覺得難以作案例比較
: 但此隊應無因此轉為社外隊
: 也許發生的機會不多
: 但誠如及文學長所述 也許在籌畫大型年度訓練活動時
: 事先安排轉進路線 (這樣要準備兩條路線備審?)
照校內流程任何(預定)的路線都應經過審核~
事先安排轉進路線我覺得當然可以是選項
只是也許可以先更加確認欲前往之地點的狀況
或是避開有可能導致隊伍無法入山的地點
覺得事先先盡量做更多功課,可能比一次拿兩條隊伍來審會省時省力
: 或
: 當屬意轉進路線清楚
: 主力班底們對該區地形有相當了解 且評估後認有能力續帶原隊
: 且做此決定同時仍在收訊清楚可與留守人/山難部討論之地點
: 可以考慮多點彈性?
有彈性的前提
我想是要經過充分的溝通,討論
以及完成基本入山要件,諸如辦證,找到留守人,請人幫忙查找紀錄更新資訊等等
在前提未完成前,或是未與山難部達成共識前
我不覺得可以存在"彈性"
: (雖然我們這次立場上站不住腳 也很為難留守人和領隊
: 但我們當場和學員們溝通社內/社外隊 及山難留守精神的機會教育我覺得是很好的)
也許可以請學員分享他們了解了什麼?
: ※ 引述《keepon (默默走)》之銘言:
: : 往後也許這種"訓練"性質的行程
: : 都可以事先安排轉進路線
: : 這樣子不為難留守人
: : 隊伍也可以達到目的
: : 登山活動在山上只是一半
: : 另外一半在山下的留守
: : 這對山社來說應是重要的原則與傳承
: : 千萬不要輕易斷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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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2 11:23,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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