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複數年約
※ 引述《CCTing (小丁)》之銘言:
: → kigan:這簡直是最差的一種制度 一受傷就沒救了 163.23.231.88 11/12 22:35
: 推 dunmax:職業運動其實就是這麼現實! 61.217.121.246 11/12 22:36
: → kigan:一年表現不好 挽救的機會很小 163.23.231.88 11/12 22:36
: → kigan:一年不好 不代表他的球員生涯都打不好 163.23.231.88 11/12 22:37
: → dunmax:但是換個角度想,就算表現不好球團要砍也要 61.217.121.246 11/12 22:37
: → dunmax:把錢付完才行,而不是沒事說人家怎樣就可以 61.217.121.246 11/12 22:37
: → dunmax:衍生出來的就是球團會搞二軍讓球員調整 61.217.121.246 11/12 22:38
: → dunmax:不然打不好就滾蛋對球團來說會虧死 61.217.121.246 11/12 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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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85.155.173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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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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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球選手的合約就是這樣 事實上包括美、日等國
絕大多數選手都沒有複數年約可簽
要取得FA資格的的選手 才能把複數年約當成新簽約的條件之一
在FA之前 就算是王建民或是松阪 球團都隨時可以開除球員
至於開除之後有沒有別人要撿要搶 那是另一個問題
如果一二軍農場裡所有球員都跟球團簽複數年約的話 那就算是洋基也早就倒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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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5.225.66.193
※ 編輯: sendana 來自: 125.225.66.193 (11/12 22:53)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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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