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複數年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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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3→)留言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endana (bc for what?=.=)時間19年前 (2006/11/12 22:4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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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85.155.173. 棒球選手的合約就是這樣 事實上包括美、日等國. 絕大多數選手都沒有複數年約可簽. 要取得FA資格的的選手 才能把複數年約當成新簽約的條件之一. 在FA之前 就算是王建民或是松阪 球團都隨時可以開除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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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3推 0噓 0→)留言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dunmax (Call Me Max!!)時間19年前 (2006/11/12 22:4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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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台灣不敢推的原因就是在錢一定要付的點上. 台灣人玩職棒喜歡偷喜歡貪,再來是沒有經紀人保障球員的情況下凹球員. 一切照合約走,不行就上法院,沒辦法沒事就把人炒掉. 另一個問題是錢鬥方面. 不過依照台灣目前職棒的狀況,錢鬥發生的情況微乎其微. 再來,其實透過像亞洲職棒大賽這樣的比賽方式也可以兜售自己
(還有249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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