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吳偲佑見世面不放洋
※ 引述《WellyT (魯腳)》之銘言:
: ※ 引述《sendana (bc for what?=.=)》之銘言:
: 你這樣的說法不合理 546跟本還沒打出實績 憑什麼拿高薪
: 松阪當初一堆球團搶 第一年還不是只能拿一千五百萬日圓
: 一個還沒有實績有未來性的選手是拿高簽約金 而非高薪
: 他第一年投個位數勝投 就要加薪2~3倍 這樣其他貢獻更多的選手情何以堪
: 如果你說要整體抬高薪資 那就更空想了 現在的合約狀況 連FA資格的沒有
: 球團給高薪 根本是要其他五球團圍勦La new
: 有了FA 跟球員工會 才是保障球員薪資的根本 而不是La new帶頭衝
: 就可以改變中職目前的狀況........
FA或許是一個讓球員價值提升的好制度
球員工會也是保障球員權益的好團體
但是我其實有個疑惑
到底是FA制度帶起球員高薪 讓比賽變的越來越精采
還是應該讓比賽精采 市場擴大 才來談FA制度??
球員工會至個基本的要素 我想是一定要有的
但是有些方面我是覺得以現在台灣這種"畸形"的環境下
採用相同的的模式就能拯救球員們??
老美他們再職業運動經營上 可說是非常有一套
他們可是一邊經營身價 一邊經營市場
才讓職棒職籃有這麼高的市場價值
我們雖然目前沒有那種市場價值跟頭腦
至少也要學習南韓的"燒錢"方式(韓狗也是有可取的^^")
他們的做法跟劉董所說的話有類似的地方
就是要先把餅做大...
所以我是認為要從制度下下手
還不如"徹底"改變 國內對於職棒經營的觀念
要不然 誰能保證在這種像是"施捨"給球員環境打球下的球團裡
給予這種制度 難保不會出現更"畸形"的生態= ="
當然絕不是反對FA制度 只是提出可能情況而以^^"
個人淺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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