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手機付費保固涉保險業務 保險局:將移送檢調

看板MobileComm作者 (遺忘的日子)時間7年前 (2017/06/23 17:10), 編輯推噓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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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lmtw (支持htc,支持台灣貨)》之銘言: : 手機付費保固涉保險業務 保險局:將移送檢調 : 2017年06月23日 04:10 彭禎伶/台北報導 : http://img.chinatimes.com/newsphoto/2017-06-23/clipping/656/a18a00_t_03_02.jpg
: 5大電信業者提供的手機保固專案,算不算保險?保險局副局長施瓊華22日表示,已要求5大電信業者提供相關資料,將分析電信業者是否有承受不確定風險、保戶付費,發生風險時給予理賠等,若判定有「經營保險業務之虞」,即會將電信業者移送。 : 施瓊華表示,保險法136條明訂「非保險業者不得經營保險業務」,這是刑責,因此即便保險局認定電信業者有經營保險業務之虞,也不是保險局說了算,必須將移送檢調偵辦,過去一些車商提供車子失竊或毀損就理賠等服務,也有被保險局移送,目前定罪率並不高。 : 電信業者目前對消費者購買新手機或平板電腦,都有提供額外保固專案,消費者每月繳98~298元不等,當手機或平板電腦泡水、摔壞、螢幕被壓裂等,都可不限次數免費維修,若無法維修,消費者可以用1,000~3,500元不等的價格再換一支新手機或新平板。 : 近期這種保固專案有些消費者糾紛,因此行政院消保官即邀集保險局、NCC及電信業者開會,討論如何管理這種保固方案,是否視為保單,或是電信服務要訂定型化契約,目前應是先由保險局判斷保固專案是否已等同保險。 : 施瓊華表示,目前還有電信業者沒有繳交專案資料,等所有資料到齊,會從契約內容、提供給消費者的服務與承諾等,去判斷電信業者是否有承擔不確定的風險,是否符合保戶付保費、保險業者承擔風險,並在風險發生時提供理賠,一旦要件都成立,即會判定有經營保險之虞者,就必須移送檢調,由司法去判定刑責。 : (工商時報) :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70623000152-260205 : 台灣電信三雄都推出了很像手機保險的業務,神腦似乎也有? : 不過礙於法規規定,都巧妙避開了保險兩字 : 但是現在保險局注意到啦!看起來目前終於可以好好做一個釐清 : 了解這些事情究竟是否屬於保險業務,需不需要依照相關規定來處理 : 我相信這對消費者來說應是利大於弊,由政府來為這些方案把關 : 我自己是沒有辦過這種專案啦,畢竟辦這種專案是小錢,可是手機很貴啊..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811604 從去年消基會就呼籲政府正視了 等了快一年.... 消基會律師委員魏憶龍質疑,依照消保法所規定的瑕疵擔保法,是業者本身就必須要保證 其邁出產品的品質,因此不應向消費者收取任何額外費用;而業者若是販售消費者保險的 服務,則依法應遵循保險法相關規定。 這樣保固會延長嗎?XD 應該還是維持一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2.136.23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obileComm/M.1498209005.A.204.html

06/23 17:33, , 1F
希望保障會更好
06/23 17:33, 1F

06/23 19:39, , 2F
保證陳其邁嗎?
06/23 19:39, 2F

06/24 09:52, , 3F
一年?那我用原廠保固就好了
06/24 09:52, 3F
文章代碼(AID): #1PJDhj84 (MobileCo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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