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扯! 都退伍 3 個月了還發薪給消失

看板Militarylife作者時間10年前 (2014/02/21 11:26), 編輯推噓0(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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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看到這新聞有個問題 如果我故意把錢匯到別人帳戶 過三個月在去要錢 當下要不到就馬上上法院告侵佔跟不當得利要求賠償三倍 這樣可行嗎? ※ 引述《ugvu (巧合太多就有可能是陰謀)》之銘言: : 2014年02月19日16:13 : 海軍陸戰隊九九旅退伍人員爆料指出,海軍陸戰隊九九旅預財士因為作業疏失,讓他退伍後 : 仍領取軍人該有的6000多元加給,並且在事發後三個月才發現,要追討回這筆薪資,語氣及 : 態度又很糟,他批評,國軍內部管理實在太鬆散了。 : 爆料者指出,部隊在退伍後還發了三個月的錢,事後發現向他追討,他也同意返還,但因為 : 還有母親奉養,所以表明會分兩次匯款還清,但部隊居然以「恐嚇」、「威脅」等方式來催 : 討薪資,讓他感到非常難過、生氣。他指出,軍中預算核定、撥給,都有一定有層層監督的 : 機制,退伍軍人還能領錢,難道軍中核定金費這麼容易輕鬆嗎?不禁讓人懷疑軍中的經費核 : 發體制有問題。 : 海軍司令部表示,處理薪資發放作業的預財士確因作業疏失而誤發薪給,相關審核人員也沒 : 有核對正確,以致發生誤發薪給給退伍人員的狀況,海軍司令部已懲處相關失職人員。此外 : ,海軍司令部也會再派員與當事人進一步溝通。(王炯華/台北報導) : 簡訊內容: : 軍方: 仁傑,請你務必與我們連絡,這件事情事關重大,近期內會在連絡你家人,雖說 : 作業疏失,但你不當得利也是事實,拖越久就越難處理,到時大家都走法院,國家有檢察官 : ,民人就要請律師,你是個聰明人,不要讓小事變大事,影響到自身權益。 : 事主仁傑︰這是在威脅我嗎?事情詳細跟匯款時間都說過了,軍中寄過來的信也收到了。 : 剩下的不就是等我領錢在還不是嗎?紙條上也分明我會匯款兩次,不是都說好了。 : 我不懂你們現在想表達什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02/21 11:57, , 1F
這沒算侵占阿 可以要求賠3倍 不會過而已
02/21 11:57, 1F

02/21 12:01, , 2F
可以啊~~還不快去做~
02/21 12:01, 2F

02/21 12:15, , 3F
加油 我支持你做 不過 軍方那裏會有你給的資料~~
02/21 12:15, 3F

02/21 13:52, , 4F
對方可能會去報警告您詐騙。結論:你們雙方都會很累!
02/21 13:52, 4F

02/21 14:50, , 5F
這不構成詐欺,就算你故意會給人,再要求歸還~
02/21 14:50, 5F

02/21 14:50, , 6F
也是合法的,對方不歸還就是不當得利...
02/21 14:50, 6F

02/21 15:06, , 7F
一堆說告侵占的到底知不知道法律侵占罪是怎麼規定的...
02/21 15:06, 7F

02/21 15:06, , 8F
民事糾紛而已一堆人就想辦法自己解釋要幫人加罪名
02/21 15:06, 8F

02/21 21:04, , 9F
建議妳要求100倍!讓法院多賺一點訴訟費用
02/21 21:04, 9F

02/21 21:14, , 10F
看新聞內容 看誰的律師比較會說話.. 紙條上也分明我會匯款兩次
02/21 21:14, 10F

02/21 21:15, , 11F
如果他已經知情了.假設有寫紙條同意歸還.只是錢還沒到
02/21 21:15, 11F

02/21 21:16, , 12F
應該有的拼.除了證明他死都不願意還. 不然隨便匯錢到別人帳戶
02/21 21:16, 12F

02/21 21:18, , 13F
通知他.再告不當得利.會成嗎?? 畢竟是自己的疏失
02/21 21:18, 13F
是自己疏失對阿 把錢匯到別人帳戶 過三個月再去要脅別人說不還錢就法院走著瞧 很合理阿 這跟訟棍釣魚有什麼兩樣? 補充一下 小弟我也是實話實說而已 把錢故意匯到別人帳戶裡 事後再去要,並跟對方說你不還我就告死妳 這樣也是很合理的 跟最近很紅的溫水兄一樣行為阿 放個魚餌開始戰 去警局報警討錢和解 討不到就上法院講

02/21 22:14, , 14F
他原金額還你就好了啊= =
02/21 22:14, 14F
※ 編輯: KENDO777 來自: 42.67.166.101 (02/21 23:32) ※ 編輯: KENDO777 來自: 42.67.166.101 (02/21 23:35)

02/23 16:10, , 15F
版主你又不是不知道,國軍的思考模式,是常人無法理解的...
02/23 16:10, 15F

02/23 16:11, , 16F
原本處理方法都還好,可能是被上頭逼急了,所以就見報了
02/23 16:11, 16F

02/23 16:12, , 17F
畢竟他收到這封簡訊前,發生的事,我們不是當事人
02/23 16:12, 1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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