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軍法審判權外移 難帶兵已刪文
※ 引述《QBey (Q貝)》之銘言:
: http://udn.com/NEWS/OPINION/X1/8080045.shtml
: 軍法審判權外移 難帶兵
: 【聯合報╱趙興鵬/前聯勤留守署政戰部主任(新北市)】
: 2013.08.07 01:28 am
: 洪仲丘一案,受害家屬,將心比心,其任何對軍方質疑,各界均應包容。但政客政治化
: 洪仲丘,電視商業化洪仲丘,名嘴提款機化洪仲丘,就有商榷餘地,而立法院「急行軍
: 」通過軍審法劃歸普通法院,更是草率從事。
: 吳越春秋,吳王問孫子小試兵法,得王寵妾兩名,各將一隊,操劍盾樹立,以練戰形,
: 宮女皆掩口而笑,三令五申,諸女連笑不止,孫子大怒,立以軍法斬王之二愛姬,王急
: 曰:「寡人非此二人,食不甘味,勿斬之」,孫子曰:「臣既受命為將,將法在軍,君
: 雖有令,臣不受之」,孫子復鼓,當左右進退,迴旋規矩,不敢瞬目。
: 這說明軍法的速戰速決重要性。指揮官不受掣肘,是訓練部隊能不能打戰的關鍵。軍法
: 審判權外移,遲不能決,領導統御受掣肘,難以管教,部隊就會淪落到像清朝的八旗軍
: ,每個兵都兩枝槍,一枝步槍,一枝鴉片煙槍,這不正滿足中共的希望?
這篇是不是搞錯了
法律不是只有以處罰嫌疑犯為目的
而是要釐清事實真相
又不是打仗的決策
是在速戰速決什麼???
今天就是軍方有太多的案件交代不清楚
所以才會一直將軍事審判交給普通法院的聲音
這種話題老早就聽過不知道幾次了
包括對軍法官的討論之類的
根本就不是什麼草率從事
只是礙於政治角力無法實行而已
長久以來那些高階軍官根本就是權力過大
本來就是需要有所節制 至少在司法方面
現在這種社會狀況
和軍法人員的法律素養以及對軍法單位的配置
根本不該有審判別人的權力?
軍方審檢都在國防部之下 只要在軍中的話
法律根本就是被他們拿來玩弄的
所以才有江案這種不幸的事件
從偵查起訴審判到執行死刑
速度要多快有多快
連救濟的方法都沒有
這樣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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