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軍法審判權外移 難帶兵已刪文

看板Militarylife作者 (鐵狼)時間10年前 (2013/08/08 09:41), 編輯推噓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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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QBey (Q貝)》之銘言: : http://udn.com/NEWS/OPINION/X1/8080045.shtml : 軍法審判權外移 難帶兵 : 【聯合報╱趙興鵬/前聯勤留守署政戰部主任(新北市)】 : 2013.08.07 01:28 am : 洪仲丘一案,受害家屬,將心比心,其任何對軍方質疑,各界均應包容。但政客政治化 : 洪仲丘,電視商業化洪仲丘,名嘴提款機化洪仲丘,就有商榷餘地,而立法院「急行軍 : 」通過軍審法劃歸普通法院,更是草率從事。 : 吳越春秋,吳王問孫子小試兵法,得王寵妾兩名,各將一隊,操劍盾樹立,以練戰形, : 宮女皆掩口而笑,三令五申,諸女連笑不止,孫子大怒,立以軍法斬王之二愛姬,王急 : 曰:「寡人非此二人,食不甘味,勿斬之」,孫子曰:「臣既受命為將,將法在軍,君 : 雖有令,臣不受之」,孫子復鼓,當左右進退,迴旋規矩,不敢瞬目。 : 這說明軍法的速戰速決重要性。指揮官不受掣肘,是訓練部隊能不能打戰的關鍵。軍法 : 審判權外移,遲不能決,領導統御受掣肘,難以管教,部隊就會淪落到像清朝的八旗軍 : ,每個兵都兩枝槍,一枝步槍,一枝鴉片煙槍,這不正滿足中共的希望? 這篇是不是搞錯了 法律不是只有以處罰嫌疑犯為目的 而是要釐清事實真相 又不是打仗的決策 是在速戰速決什麼??? 今天就是軍方有太多的案件交代不清楚 所以才會一直將軍事審判交給普通法院的聲音 這種話題老早就聽過不知道幾次了 包括對軍法官的討論之類的 根本就不是什麼草率從事 只是礙於政治角力無法實行而已 長久以來那些高階軍官根本就是權力過大 本來就是需要有所節制 至少在司法方面 現在這種社會狀況 和軍法人員的法律素養以及對軍法單位的配置 根本不該有審判別人的權力? 軍方審檢都在國防部之下 只要在軍中的話 法律根本就是被他們拿來玩弄的 所以才有江案這種不幸的事件 從偵查起訴審判到執行死刑 速度要多快有多快 連救濟的方法都沒有 這樣對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4.104.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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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很多人說不能體罰就不會教育小孩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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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子敢砍吳王的女兒 國軍只會用軍法護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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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沒體罰 小孩不會怕 軍中沒死人 菜鳥不能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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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8 10:47, , 4F
他們口中的帶兵的方法根本不是軍法 只是用不合理權威壓人
08/08 10:47,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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