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難攻大士對8/3運動的批評,刺耳但中肯
那個,我有意見要陳述,8/3開始前,就有兩種聲音主張 激進抗爭 和 和平陳述
個人傾向後者,原因在於:根據集會遊行法裡頭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80058
第 25 條
有左列情事之一者,該管主管機關得予警告、制止或命令解散:
一、應經許可之集會、遊行未經許可或其許可經撤銷、廢止而擅自舉行者
。
二、經許可之集會、遊行而有違反許可事項、許可限制事項者。
三、利用第八條第一項各款集會、遊行,而有違反法令之行為者。
四、有其他違反法令之行為者。
前項制止、命令解散,該管主管機關得強制為之。
這四項理由理論上可由主管機關,就是警察大人(主管)啦,自行去判斷
假設今天8/3號當晚是決定用 激進 方式去表達訴求,然後加上萬一現場可能有零星幾個,
不要說暗樁,或許是激動派直接跟在場民眾幹架起來,那警察大人是否就能用第25條來解
散這場集會?(可能性應不低)然後加上事後被「媒體抹黑機制」在各種政論節目加以撻
伐、嘲笑羞辱,那或許這場 1985行動 可能就這樣毀於一旦了。
雖然有點在馬後炮
但我想1985行動聯盟整體應該也有朝這方面去思考過,否則應該很難號招到25萬公民,且
事後也展現了該有的體現。
當然我不是否認早期各位民主先進抗爭的方式,正確來說沒有他們犧牲奉獻,不會有今天
的我們可以好好這樣出來上街頭、享受民主自由。
不過我認為在社運是否要主張何種方式去行動時,應該稍微考量 集遊法 的限制而去考量
事後引起的效應是否符合本次行動主題訴求,當然我也不是主張「全部社運」都應該和平
理性去訴求。
但基本上我認為1985行動這次應有其保持理性和平的必要性。
大家認為呢?
※ 引述《finetea》之銘言:
: 他有兩個評論,值得省思:
: 一、
: "「這是台灣有史以來,第一次不由任何政治人物或名人領導,單純由公民發起、公民策劃
: 、公民參與的一場公民活動。」
: 幹恁娘老激掰!!!
: 你當黨外衝撞犧牲被抓被殺的前輩們都是空氣嗎???
: 幹恁娘老激掰!!!
: 我實在不想講破麻假聖女(LTK調)...
: 幹恁娘老激掰!!!
: 我還是憋不住講了!!!!!!"
: (他貼了一張鄭南榕的時代對520農民運動的封面圖,令人語塞)
: 二、
: 【幹!一定要我講這麼白話嗎?】
: 好!!!
: 除了那段「切割文」之外,我要發動的最後一發「新阿姆斯特朗旋風噴射阿姆斯特朗炮
: 」就是──
: 將來,我們萬惡的國家機器跟軍警頭目
: 就會拿「25萬和平示威」當作「教材/典範/對照組」
: 然後透過「媒體抹黑機制」
: 將其他流血衝突的抗議行動,一掛打為「暴民暴動」
: 然後施以「(電視前面)人人叫好的武力鎮壓」!!!!!!
: 懂了沒!!!!!!懂了沒!!!!!!
: 我同意1985的公民朋友,不要再刻意強調自己理性和守法,
: 這會被政府利用,拿去打其他社運。
: 強調這是第一次純公民發起上街。這真的需要道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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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enxfu (やめて!やめて!あ♥は~ん)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問卦] 有沒有眼睛沒問題 卻要戴眼罩的八卦?
時間 Mon Oct 29 20:13:44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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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20:15,
10/29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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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12.53.36
※ 編輯: sugizo0 來自: 124.12.53.36 (08/06 0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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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是指先預估大約會到場的年齡層嗎?
※ 編輯: sugizo0 來自: 124.12.53.36 (08/06 0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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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6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