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死亡地點的問題

看板Militarylife作者 (Great!)時間10年前 (2013/08/05 16:17), 編輯推噓3(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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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公正道出說明 沒偏袒任何一方 正常來說 洪仲丘整事件 死亡證明書 應該選"意外"死因 和在"軍營"死亡地點 也許不合大眾期待 為什麼? 因為大家都用情緒 在看待洪仲丘的死 但回到正式規定 洪仲丘的死 是"意外"被長官操死才對 大眾和家屬一直強調說"他為""他殺" 也沒完全一定是對的 因為一般大眾都感到出 國軍那群人想置洪於死地的動機 但是,站在法律上多方角度來看 這事件有必要做出詳細的判斷 嚴格來說 涉案的國軍那群人是"間接"想故意操洪 但那些在禁閉室的戒護士只是依上級命令 不知道前因和後果 "直接"執法會將洪操出問題而死亡 和我們所認知的"他為"有一點出入 即使石醫師也表明做出 洪是被人操死熱衰竭死亡堅稱為他為 這在法律正式規則上有相當爭議性必要 但這樣一來如果死亡地點"在自家拔管斷氣"<--這又是個爭議點了 而寫了自宅死亡,總論是"受到他殺而在自宅死亡" 如果進一步沒做出解釋的話,不是讓人受爭議很突兀矛盾嗎? 當然,死亡證明書本身選項內容也有瑕疵需要修法改善的問題 有些情形在眾多死亡事件中,死亡證明書是無法有力提出死亡原因 死亡證明書並不是符合每一死亡事件需求和所期待的結果 我是以公正角度沒偏袒任何一方做洪事件評論的 當然國軍在以往輝煌歷史上離奇意外冤死的軍人 軍方寫"自殺"."意外"死,與事實上的死亡有很大差距和爭議性 軍方已嚴重違反法律,枉判軍人軍中人權制度 舊帳+新恨,這樣草菅人命,進而因洪案惹大眾人民所怨 總言之,只有修法才能避免下一個軍人受害者 至於修到何種程度,那又是另外一個工程 合乎期待與否,以及是否改善到零爭議性 就要看政府官員和人民努力的未來發展了 ※ 引述《c615 ()》之銘言: : 現在新聞再說的那個死亡地點寫自宅 : 不是非常正確的嗎? : 他媽媽都有說是在家裡拔管 : 最後一口氣是在家中嚥下 : 那死亡地點當然是自宅啊 : 他不想在自宅的話當初醫生問就說在醫院拔管就好了啊 : 我記得以前我外公去世的時候 : 醫生問說要不要送回家裡 : 家屬說好後馬上送上救護車帶回家裡 : 到家裡後大家看一看說說話後 : 醫生拔管就看當下時間填上 地點也是寫自宅 不是醫院啊 : 所以這個死亡地點寫自宅怎麼會有陰謀呢? : 還是我的理解有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5.23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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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檢不敢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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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這樣寫 馬上洪家又要第5張死亡證明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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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5 16:25, , 3F
意外被人操死不是算他殺嗎?對法律不太懂,請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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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5 16:31, , 4F
死亡證明書的死因是寫直接死因而不是死亡時狀況,所以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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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因該寫之前在禁閉室搞出來的,而不是他死亡時的一堆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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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怎麼判斷長官是"意外"還是"蓄意"操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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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如果能算他殺的話...那有太多狀況可以討論進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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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了"他為"日後要翻案才不會被陰險果軍搞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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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洪家一百張死亡證明書 愛寫甚麼寫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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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5 19:59, , 10F
你不懂基本法律用語的故意過失。也不懂死亡在法界的通說。
08/05 19:59, 10F

08/05 19:59, , 11F
這些都很容易翻書查到。唉
08/05 19:59, 11F
文章代碼(AID): #1H_r-0or (Military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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