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其他] 督割後續之星星陪我看802
軍保依軍人保險條例
第 15 條
殘廢給付規定如左:
一、作戰成殘:
一等殘:給付四十個基數。
二等殘:給付三十個基數。
三等殘:給付二十個基數。
重機障:給付十個基數。
二、因公成殘:
一等殘:給付三十六個基數。
二等殘:給付二十四個基數。
三等殘:給付十六個基數。
重機障:給付八個基數。
三、因病或意外成殘:
一等殘:給付三十個基數。
二等殘:給付二十個基數。
三等殘:給付十二個基數。
重機障:給付六個基數。
前項所列殘廢等級,由國防部定之。
軍人殘等區分標準表
感覺器官
編號1
三等殘
1.兩眼視力矯正後均在○‧二或以下者。
2.一眼視力矯正後在○‧五或以下,而他眼眼前一米指數或不及,並無法矯正者。
備考:本項殘障之核定,應併有視器病變經治療而無法恢復者。
也就是原PO可以算是因公成殘-三等殘
也就是16個基數
一個基數是多少?對義務役下士來說是換算同等級志願役下士本俸
另外還可以領撫恤金
軍人撫卹條例
第17條
二、因公傷殘:
(一)一等殘給與終身,每年給與四個基數。
(二)二等殘給與十年,每年給與三個基數。
(三)三等殘給與五年,每年給與二個基數。
(四)重度機能障礙一次給與三個基數;輕度機能障礙一次給與二個基數
第 18 條
本條例所定基數內涵之計算,除本條例另有規定外,以軍人最後在職時之
本俸加一倍為準。年撫金應隨同在職同階級軍人本俸調整支給之。
每年領4個月薪水領5年
你說的200萬是軍人意外保險,那個以原PO來說可以再領個幾十萬吧
要看保險公司的認定...
這個真的領的到,因為我替義務役的辦過
大家也不用把事情無限上綱到所有人都要搞原PO
我覺得就只是基層幹部第一時間內沒有把事情的嚴重性分清楚
再來就是五大系統回報也有問題才會變成今天這樣
以北部來說,現在醫務所都不留觀了,只要有問題(含37.5度以上')都全部轉診
什麼不準別人看病,不準轉診什麼的...
只有原PO那個地區才會有這種事吧= =
不過雖然有錢可以領,還是希望原PO好起來不用領啦..
※ 引述《tbcscottie3 (救苦救難大不挑)》之銘言:
: : 你想說的是醫療補助金吧?這部份感覺像是保險啊
: 本身是保險從業人員,提醒你一下軍保提供你所享的保障。
: 裡面的內容若有得罪請見諒
: 若各單位沒有自行另外加保,
: 義務役軍保本身額度很低,就是一個200萬的意外險;
: 主要的理賠內容是理賠"意外導致"的11級75項殘廢;
: 意外的定義要符合三個條件:外來/無法預期/非疾病,
: 三個都要符合才算意外,而你這次的事故毫無疑問是屬於意外。
: (網路上一直找不到條款,只能猜測殘廢等級的設定應該跟商業保險的很類似)
: 裡面唯一會理賠到的內容就只有一項
: "一目失明,是7級殘,理賠40%" 也就是說理賠金額是80萬
: 當然希望你眼睛能夠順利地康復;
: 但假設最差的狀況是不幸失明,
: 有可能是緩慢而且時間拖很久的(比如說幾年),
: 這時候在意外的定義上就會有爭議;
: 因為大部分的醫生會願意在診斷證明書上開你現在眼睛紅腫疼痛,
: 但不見得願意在遙遠的數年後(不幸失明),
: 依然願意用診斷證明書證明你的失明是當初這次意外導致的。
: 建議最好以後每在一家醫院就診,
: 都要把診斷證明書/檢查報告申請出來一份留存。
: 媒體新聞也記得要保留,若有爭議以後也會是重要的證據。
: 有了這些紀錄,對於反擊未來保險公司不認帳,
: 說你的失明並非因為當初的意外導致,會是比較有利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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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常有人問我,「長官」是什麼?
我只能說,以我軍旅生涯那不算短的日子看來,所謂的「長官」就是:
在你遇到困難時,他說他無能為力;在你遇到不公時,他說會公平對待。
在你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他說要顧全大局;在你受到誣陷時,他說要相信司法。
重點是在需要有人做出犧牲時,他就會說考驗你的時候到了!
媽的,想凹就直說,鋪個什麼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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