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提問] 如果俄羅斯真的拿核彈出來怎麼辦
: 今天看到這個,據說是洲際彈道導彈,造價非常昂貴,默認就是要裝核彈的,而且射程超
: 遠
: 如果俄羅斯真的拿出來射的時候,有反制的方法嗎??
傳說 中國對烏克蘭有提供核保護傘的承諾
這點也是中國網路傳了很久的消息
就在前兩天............
中國的新聞開始撇清關係了
https://news.sina.com.tw/article/20220226/41279596.html
新浪新聞
核查 | 中國承諾為烏克蘭提供核保護傘?假!
北京新浪網 (2022-02-26 08:08)
俄羅斯烏克蘭戰事進入第二日。
中文網路流傳說法稱,中國曾經與烏克蘭簽署聲明,承諾一旦烏克蘭遭受核打擊,中國會
立刻進行反擊,這項聲明也使烏克蘭成為中國有史以來唯一一個進行核保護的國家。
經核查,中國承諾在烏克蘭遭到使用核武器的侵略或受到此種侵略威脅的情況下,向烏克
蘭提供相應安全保證。這種安全保證的承諾針對所有無核國家,並非專門只針對烏克蘭。
安全保證不是核保護傘,中國官方多次表態稱不為別國提供核保護傘。
(提示:戰爭第二日·簡中虛假信息匯總在文末)
俄烏衝突背景下,有微博用戶發文稱:「我國也與烏克蘭簽署聲明,在聲明中我國承諾將
對烏克蘭進行一定的核保護,並且一旦烏克蘭遭受核打擊,我國會立刻進行反擊,這項聲
明也使烏克蘭成為我國有史以來唯一一個進行核保護的國家。」
所謂核保護傘(nuclear umbrella)是指擁有核武器的國家向沒有核武器、但於自身而言
有著重要利益的國家提供核保護的行為。美國的核保護傘政策最有代表性,核保護傘是美
國維持與盟友安全關係的重要基石,按照美國的核保護政策,在盟友遭受核打擊或者即將
面臨核攻擊的時候,美國將使用自己的核武器對給盟友帶來威脅的國家進行打擊和報復,
或者威懾試圖使用核武器的國家不去使用核武器。
1,有關說法源自何處?
檢索有關關鍵詞,可以發現「中國給烏克蘭提供核保護傘」的說法流傳已久,至少可追溯
到2013年。
2013年12月3日至6日,烏克蘭總統亞努科維奇對中國進行了國事訪問,雙方簽署了《中國
和烏克蘭關於進一步深化戰略夥伴關係的聯合聲明》。
聲明中稱:
中方高度評價烏方單方面放棄核武器,以無核武器國家身份加入1968年7月1日簽署的《不
擴散核武器條約》。中方根據聯合國安理會第984號決議和1994年12月4日中國政府關於向
烏克蘭提供安全保證的聲明,承諾無條件不對作為無核武器國家的烏克蘭使用或威脅使用
核武器,並在烏克蘭遭到使用核武器的侵略或受到此種侵略威脅的情況下,向烏克蘭提供
相應安全保證。
聯合聲明中提到的《中國政府關於向烏克蘭提供安全保證的聲明》發佈於1994年12月4日
,全文如下:
中國政府歡迎烏克蘭銷毀其境內全部核武器的決定,對烏克蘭議會於11月16日批准烏克蘭
作為無核武器國家加入《不擴散核武器條約》表示讚賞。
中國完全理解烏克蘭希望得到安全保證的要求。中國政府的一貫立場是,無條件不對無核
國家和無核地區使用或威脅使用核武器。這一原則立場適用於烏克蘭。
中國政府呼籲所有核國家作出同樣的保證,以增進包括烏克蘭在內的所有無核武器國家的
安全。
中國政府歷來反對在國家關係中施加政治、經濟等壓力的作法,主張通過平等協商和平解
決分歧和爭端。中國恪守1992年1月4日中烏建立聯合公報、1992年10月31日中烏聯合公報
和1994年9月6日中烏聯合聲明的精神,承認並尊重烏克蘭的獨立、主權和領土完整,並願
意在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基礎上進一步發展中烏友好合作關係。
1994年12月5日,烏克蘭、美國、俄羅斯和英國在匈牙利首都布達佩斯簽署《布達佩斯安
全保障備忘錄》,以解決烏克蘭在獨立以來,蘇聯遺留下來的武器包括核武器的問題。
該備忘錄共有六條聲明:
(一)承諾尊重烏克蘭的獨立、主權和現存邊界;
(二)承諾不對烏克蘭使用武力或以武力威脅其領土完整和政治獨立;
(三)承諾不通過經濟脅迫方式使烏克蘭屈從於他們的經濟或安全利益;
(四)承諾烏克蘭以無核國家身份加入《不擴散核武器條約》之後,如烏克蘭面臨或遭到侵
略危險,三國將立即推動聯合國安理會採取措施,對烏克蘭提供援助;
(五)承諾遵守不對《不擴散核武器條約》中的非核武器締約國使用核武器的義務;
(六)美英俄三方應對與上述承諾的相關問題進行商討。
2,安全保證是否等同於核保護傘?
所謂安全保證(security assurance)是指無核武器國家免受核侵略和核威脅,及一旦遭
受此種侵略和威脅時獲得援助的國際安排。安全保證通常又被分為積極安全保證和消極安
全保證。
「消極安全保證」指核武器國家承諾在任何條件或在一定條件下不對無核武器國家使用或
威脅使用核武器。
中國已經承諾在任何時候和任何情況下都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無條件不對無核武器國家和
無核武器區使用或威脅使用核武器。
「積極安全保證」指無核武器國家遭受使用核武器的侵略和威脅時,國際社會特別是核武
器國家,向其提供援助。
研究軍備控制與國家安全的清華大學助理研究員胡高辰2021年3月23日在澎湃新聞撰文稱
:
上世紀60年代,當時主要的擁有核武器國家和國際社會討論《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的時候
,無核國家曾提出,如果想讓無核國承諾簽署這個條約,承諾不獲得核武器,那麼有核國
家就得做出保證,保證不對無核國家使用或者威脅使用核武器。在1968年《不擴散核武器
條約》簽署時,無核國的這一訴求並沒有體現在條約中。但是為了安撫無核國,1968年,
聯合國安理會通過了第255號決議,提到了安理會五個常任理事國要在無核武器國家遭受
別國使用核武器的侵略或核威脅時採取行動,提供幫助,使用核武器保護無核國免受核打
擊或核威脅,這就是積極的安全保證。
1995年4月5日,中國發佈聲明,重申無條件向所有無核國家提供「消極安全保證」,並承
諾向這些國家提供「積極安全保證」。
這則聲明於1995年4月6日由時任中國常駐聯合國代表李肇星提交,標題為《中華人民共和
國關於安全保證問題的聲明》(S/1995/265):
第四段:
中國作為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承諾在任何無核武器國家受到核武器攻擊時,在安理
會範圍內採取行動,以便安理會根據《聯合國憲章》採取適當措施向該國提供必要的援助
和對攻擊國實行嚴厲和有效的制裁。這一承諾自然適用於遭受使用核武器的侵略或此類侵
略威脅的《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無核武器締約國或做出任何類似的具有國際越蘇里的關於
不生產或不獲取核爆炸裝置承諾的無核武器國家。
第五段:
中國在第四段中提供的「積極安全保證」毫不改變中國在第三段中表述的立場,也不得被
解釋為中國讚成使用核武器。
清華大學當代國際關係研究院教授、卡內基國際和平研究院高級研究員李彬2015年8月11
日在《環球時報》撰文稱:
中國的承諾針對所有無核國家,同時並未明確解釋是否使用核反擊手段來援助受核攻擊的
國家。相比較而言,世界上現有的核保護傘只向盟國提供,只指核手段,甚至可能不排除
首先使用核武器。因此,中國的肯定式安全保證(通常譯作「積極安全保證」)與現有核
保護傘的實踐不是一回事。1995年之後,中國還對一些特定國家單獨做出過肯定式安全保
證,以鼓勵這些國家放棄核武器或加入無核區。這些保證與1995年做出的保證在內容和要
點上一致,遠非核保護傘。
胡高辰認為:
從保護的行為過程來看,提供核保護傘和積極安全保證有一些一樣的地方,例如兩個行為
都是宣布用核武器保衛或幫助無核武器的國家,但是與前面提到的聯大通過的決議內容不
同,核保護傘不能與安全保證畫等號。雖然都是用核武器保衛無核國家,但安全保證是帶
有普遍意義國家間的承諾,具有積極意義,而核保護傘往往存在於個別或某一個國家團體
中,核保護傘與國家聯盟集團的政治和安全利益息息相關。
中國外交部2021年12月28日發佈的《關於核裁軍問題中國代表團提交的工作文件》中稱:
中國始終將核力量維持在國家安全需要的最低水平,從來不與任何國家比投入、比數量、
比規模。中國從不參加任何形式的軍備競賽,不為別國提供核保護傘,不在別國部署核武
器。
中國承諾在烏克蘭遭到使用核武器的侵略或受到此種侵略威脅的情況下,向烏克蘭提供相
應安全保證。這種安全保證的承諾針對所有無核國家,並非專門只針對烏克蘭。安全保證
不是核保護傘,中國官方多次表態稱不為別國提供核保護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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