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q1234 水桶一個月
※ 引述《kola12 (kola)》之銘言:
: 我不知道版主所謂的耐心是什麼
: 大家到底在忍什麼
: 是在無法再忍任意的人身攻擊
: 還是無法忍耐不同的意見
假如今天討論的是戰鬥機好了,有個傢伙始終重複現有的戰鬥機都是廢物,因為
都飛不到三馬赫的速度。無論別人怎麼說,他就是一再的重複這個論點。
這是不是不同的意見?這種意見一再的出現該不該被忍耐?重複這種論點
也不管其他人怎麼說的,該不該被忍耐?
你根本不管不同的意見的本質在哪哩,說你是鄉愿算是客氣的說法了。而且
你這個就是不同的意見,也沒有人說因為你這個不同的意見就該被放到水桶去。
: 之前我就已經針對這個討論串失常的人身攻擊現象連續檢舉兩次
你並未在討論失常的時候提出,你並未針對討論失常的原因來提出,換個角度看,
你在該討論串中的表現與發言,所提出的的不同意見,也是接近當初失常的狀態,
也沒有人要把你放到水桶去。
人身攻擊不是一個好現象,鄉愿也不是一個好現象。
: 但是版主沒有做任何適當處裡
: 現在把Q某水桶的理由是什麼?
: 莫須有的罪名嗎?
: 還是讓Q某概括承受所有人身攻擊的責任?
所以亂扯一通就可以被接受囉?如果有人不停的在回復你的
文字的時候總是說你什麼都不懂,學習能力與態度都不好,這樣就可以躲開你
認定的標準而被接受?
換個角度看,你對當時引發失常或者是有問題的部分無法抓到重點,提出的
質疑也無法獲得其他人的呼應,現在講這些不知道你要作什麼?理對於問題的
本身不去檢討,只是呼應被禁水桶的人受到不公平的待遇。我想等到你
的回文受到同樣的”不同的意見”出現的時候,看看你怎麼辦好了。
: 我把這兩天這個討論串涉及人身攻擊的部份整理了一下(不包括Q某 因為他已被水桶)
: 大家自己公評一下為何只有Q某一個人要承受這所有的責任
: 版主是否有依板規執行版務
: 還是利用公權力打壓言論自由甚至利用公權力當自己的出氣的管道
: 留待大家公評
: 這個事件也給大家一個審思
: 是否人身攻擊無罪但是發起與眾多版有相左的言論卻是有罪的?
: 為何版主一再的縱容人身攻擊的行為?
利用公權力打壓言論自由!好大的帽子。如果隨便亂扯,同樣的事情不停的扯上一個月
是在你的判斷下所允許的,那麼到要看看發生在你身上的時候你能容忍多久。
你的言論與眾多版友也是相左,可沒有看到有人要禁你水桶,相左的意見,
如同上面的舉例,你要是認為可以被接受,而不該被管制,我也不知道
該怎麼說你的判斷標準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9.175.169.69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 篇):
公告
7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