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q1234 水桶一個月

看板Military作者 (mustang)時間17年前 (2006/09/15 11:4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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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ola12 (kola)》之銘言: : 我不知道版主所謂的耐心是什麼 : 大家到底在忍什麼 : 是在無法再忍任意的人身攻擊 : 還是無法忍耐不同的意見 假如今天討論的是戰鬥機好了,有個傢伙始終重複現有的戰鬥機都是廢物,因為 都飛不到三馬赫的速度。無論別人怎麼說,他就是一再的重複這個論點。 這是不是不同的意見?這種意見一再的出現該不該被忍耐?重複這種論點 也不管其他人怎麼說的,該不該被忍耐? 你根本不管不同的意見的本質在哪哩,說你是鄉愿算是客氣的說法了。而且 你這個就是不同的意見,也沒有人說因為你這個不同的意見就該被放到水桶去。 : 之前我就已經針對這個討論串失常的人身攻擊現象連續檢舉兩次 你並未在討論失常的時候提出,你並未針對討論失常的原因來提出,換個角度看, 你在該討論串中的表現與發言,所提出的的不同意見,也是接近當初失常的狀態, 也沒有人要把你放到水桶去。 人身攻擊不是一個好現象,鄉愿也不是一個好現象。 : 但是版主沒有做任何適當處裡 : 現在把Q某水桶的理由是什麼? : 莫須有的罪名嗎? : 還是讓Q某概括承受所有人身攻擊的責任? 所以亂扯一通就可以被接受囉?如果有人不停的在回復你的 文字的時候總是說你什麼都不懂,學習能力與態度都不好,這樣就可以躲開你 認定的標準而被接受? 換個角度看,你對當時引發失常或者是有問題的部分無法抓到重點,提出的 質疑也無法獲得其他人的呼應,現在講這些不知道你要作什麼?理對於問題的 本身不去檢討,只是呼應被禁水桶的人受到不公平的待遇。我想等到你 的回文受到同樣的”不同的意見”出現的時候,看看你怎麼辦好了。 : 我把這兩天這個討論串涉及人身攻擊的部份整理了一下(不包括Q某 因為他已被水桶) : 大家自己公評一下為何只有Q某一個人要承受這所有的責任 : 版主是否有依板規執行版務 : 還是利用公權力打壓言論自由甚至利用公權力當自己的出氣的管道 : 留待大家公評 : 這個事件也給大家一個審思 : 是否人身攻擊無罪但是發起與眾多版有相左的言論卻是有罪的? : 為何版主一再的縱容人身攻擊的行為? 利用公權力打壓言論自由!好大的帽子。如果隨便亂扯,同樣的事情不停的扯上一個月 是在你的判斷下所允許的,那麼到要看看發生在你身上的時候你能容忍多久。 你的言論與眾多版友也是相左,可沒有看到有人要禁你水桶,相左的意見, 如同上面的舉例,你要是認為可以被接受,而不該被管制,我也不知道 該怎麼說你的判斷標準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9.175.169.69
文章代碼(AID): #152Y5bLw (Milit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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