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抒發] 文學的力量

看板MenTalk作者時間7年前 (2017/05/03 12:44), 編輯推噓49(501276)
留言327則, 1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8 (看更多)
此文為林奕含事件關注至今的心得文 如不欲觀看者可左鍵離開。謝謝您。 不以法律的角度來探討,也不討論道德 因為那些幾乎已經被充分論述了 看完林俊憲的直播後稍安了心 想以文學的角度來抒發自己的一點小小的看法。 有些人會說,這世上一天到晚會發生這樣的事,憑什麼她值得被關注? 因為特別漂亮? 還是家裡有錢? 還是滿級分? 但不是這樣的,如果她只有那些客觀標籤,今天報紙的內容 只會簡化為兩到三行,「一個無知富家千金因情而死」,這樣的內容很罕見嗎? 她的死,那時只會簡化為可以被簡約,被簡單帶過,甚至無法討論的議題。 相反地,今天大家那麼熱切的議論她,甚至正反雙方都有人激烈的辯護 為什麼? 因為她,留下了文字。 她留下了可以被提供的線索。可以被探討和反覆論述的材料。 自傳式的小說,本來就是讀者或研究者會熱切關注的議題。 只要作者之事本身吸引人,只要作品的文字本身能引起討論 那麼這樣的正反,或者不只是正反去切入的現象,就會延燒下去。 曹雪芹和紅樓夢之間的關係,不就是如此嗎? 哪些是實? 哪些是虛? 真實是什麼? 如何還原真相? 聚焦在文本與現實生活之間的討論,不可能全部認定為真,但也不可能空穴來風。 七分真實,三分虛構。 難道可以用因為有虛構的層次,所以說三國演義沒有價值嗎? 以小說家來講,真實如何去綰合,如何舖展出層次 如何能夠成功拉進讀者真實感受他所想表達的主題 以結果論來講,林奕含是成功的。她所寫出的文學是能影響人的。 以教育者的立場,我嚴正批判狼師。我贊成各種類型的規範,希冀能單純化師生關係。 要如何推動,如何在字句上斟酌,如何有效有能有法有序地去進行,尚待專業和後續。 以陪伴者的立場,以陪伴過很多情傷,真的有被教授右肩的朋友我陪伴過她的立場, 我多麼希望......多麼希望,她能選擇活。 我多麼希望在我們以教學現場的本位,來探討「性」這樣以往避而不談的議題時, 我們能設計好一個教案,或者引用一部份她的文本,或者引用其他的來加強論述時, 她能分享她的想法,我多麼希望她能帶領我們進行更多的思考與鼓舞勇氣, 避免往後再度發生不堪和遺憾....... 以文學愛好者的立場,我當然是痛惜她的。 她的文字裡面,有著太多似曾相識的技巧和藝術,是有長遠傳統的。 愛好文學或者古典小說 現代小說的人 一看便知。 說到底,一個少女,美貌多情,才高早慧,卻因情而死, 這幾個因素的湊合,就讓多少人痛悔! 心中浮出的幾個名字,就引起多少人討論和共同歎息! 更何況,她那麼年輕,就撞上了這麼沉重的事情,那些書中補教師間的共犯結構 今天早上看直播,這個龐大的共犯結構,甚至直逼官商勾結。 一個少女遇到了這樣的人,這樣的事...... 我希望妳能活,是不是我太任性呢? 千言萬語 知道芳魂已逝 僅以此文誄妳 頭七之日,若有知 希望您,一路好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4.252.1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nTalk/M.1493786659.A.1CF.html

05/03 12:48, , 1F
綠營的人敢跳出來,因為還涉及到其他政府弊案。
05/03 12:48, 1F

05/03 12:49, , 2F
還有跟林的父母熟識,對內情有相當的了解及把握,這也是
05/03 12:49, 2F

05/03 12:49, , 3F
05/03 12:49, 3F

05/03 12:50, , 4F
涉及公益性,有資訊來源,有可能引用刑法第311條而免責。
05/03 12:50, 4F

05/03 12:51, , 5F
昨天三立談話性節目開了第一槍,收視率應該很高,嗜血的
05/03 12:51, 5F

05/03 12:51, , 6F
媒體應該會愈來愈多敢出手。
05/03 12:51, 6F

05/03 12:52, , 7F
只是如果要釣魚的話,我會等所有媒體都出手了,再來求償
05/03 12:52, 7F

05/03 12:52, , 8F
民事賠償,應該能賺很多錢的。
05/03 12:52, 8F

05/03 12:54, , 9F
如果媒體要謹慎的話,應該是等林的父母正式出面指控比較
05/03 12:54, 9F

05/03 12:54, , 10F
安全一點。
05/03 12:54, 10F

05/03 12:54, , 11F
只是等到那時候收視率已經早就被別台搶走了。
05/03 12:54, 11F

05/03 12:55, , 12F
我在她的小說看到了莒哈絲的情人,吳爾芙的戴洛維夫人當然
05/03 12:55, 12F

05/03 12:56, , 13F
還有蘿莉塔
05/03 12:56, 13F

05/03 12:57, , 14F
真棒 我還看到了一些別的 唉 抱歉 我心情低落不能討論
05/03 12:57, 14F

05/03 12:58, , 15F
我是覺得很有趣而已 這本書會不會最後只是超熱賣 會不
05/03 12:58, 15F

05/03 12:58, , 16F
等比較平復了 再回來回 莫怪
05/03 12:58, 16F

05/03 12:58, , 17F
會只是一個不可靠的敘事者
05/03 12:58, 17F

05/03 12:59, , 18F
本板就能看到昨是今非的言論,小說內容究竟能不能當真?
05/03 12:59, 18F

05/03 12:59, , 19F
小說的議題 看能否影響人 敘事者是否可靠這個問題很怪
05/03 12:59, 19F

05/03 12:59, , 20F
加上作者本身有精神方面的疾病,在法律上我個人認為很難
05/03 12:59, 20F

05/03 12:59, , 21F
作為直接的證據。
05/03 12:59, 21F

05/03 13:00, , 22F
這個問題 等於默認以小說文本當作法源依據 不是嗎
05/03 13:00, 22F

05/03 13:00, , 23F
但本文 並沒有認同小說可以等同法源依據 是說產生影響
05/03 13:00, 23F

05/03 13:00, , 24F
當然了,此事件由八卦板鄉民討論到電視節目也開始討論了
05/03 13:00, 24F

05/03 13:01, , 25F
,加上幾個政治人物也出手了,很難平淡下去了。
05/03 13:01, 25F

05/03 13:01, , 26F
我不會認為小說可以當成辦案參考 只是就文本本身討論歐
05/03 13:01, 26F

05/03 13:02, , 27F
我也並不打算在本篇文章當中 牽扯政治 所以0219請打住
05/03 13:02, 27F

05/03 13:02, , 28F
如果0219 你有自身對於政治的看法 請你另開一篇來討論
05/03 13:02, 28F

05/03 13:03, , 29F
我並不認為是文學的力量,而是鄉民的力量~~
05/03 13:03, 29F

05/03 13:03, , 30F
此篇單就文學來講 一開始就已和法律 道德角度做區隔了
05/03 13:03, 30F

05/03 13:03, , 31F
不可能當法源依據的,他自己座談會都說是真人真事"改編",
05/03 13:03, 31F

05/03 13:04, , 32F
那也請你另開一篇來討論 鄉民是否有受文學的力量 謝謝
05/03 13:04, 32F

05/03 13:04, , 33F
爸媽也說勿全盤帶入,除非他有寫日記而且保留日記
05/03 13:04, 33F

05/03 13:04, , 34F
書都買不到了,怎麼感受文學的力量?
05/03 13:04, 34F

05/03 13:05, , 35F
是啊 無需單憑小說來辦案 但是文本有可以被探討的空間
05/03 13:05, 35F

05/03 13:06, , 36F
要不要先問一下,鄉民們有幾個人看過這本書,想買都買不
05/03 13:06, 36F

05/03 13:06, , 37F
到耶,怎麼感受文學的力量?
05/03 13:06, 37F

05/03 13:06, , 38F
買不到可以預訂 等看完再討論書中的內容
05/03 13:06, 38F

05/03 13:06, , 39F
雙胞胎姊妹和性的描述可以看出莒哈絲的情人的影子
05/03 13:06, 39F
還有 248 則推文
05/03 16:37, , 288F
正因作者本人說是真人真事改編 本文才會探討自傳性小說
05/03 16:37, 288F

05/03 16:37, , 289F
小說與虛構 之間的命題 因為那是自傳小說會探討的範疇
05/03 16:37, 289F

05/03 16:38, , 290F
鄉民也不會僅因一本書而輕易被影響 希望你也不要誤會
05/03 16:38, 290F

05/03 16:39, , 291F
是不是有改編?
05/03 16:39, 291F

05/03 16:39, , 292F
人在情緒中 用詞或者過於偏頗 無可厚非 沒關係的
05/03 16:39, 292F

05/03 16:40, , 293F
好吧,那我想這就是99%是不是正確的意見分歧惹,就醬吧
05/03 16:40, 293F

05/03 16:40, , 294F
是的 所以我的文章當中 才會說 文學與虛構 這個層次
05/03 16:40, 294F

05/03 16:40, , 295F
抑或是情理法,或法理情ㄉ問題
05/03 16:40, 295F

05/03 16:40, , 296F
是的 就是這樣^^ 感謝你最後的理解 ^^
05/03 16:40, 296F

05/03 16:45, , 297F
真把小說當真的話,直接去地檢署按鈴告發好了。
05/03 16:45, 297F

05/03 16:47, , 298F
房思琪十三歲合意性交的話,李國華也是觸犯刑法第227條與
05/03 16:47, 298F

05/03 16:47, , 299F
幼女性交罪,舊法第80條的追訴期是二十年。
05/03 16:47, 299F

05/03 16:49, , 300F
鄉民們要不要揪團約一約,順便叫記者到台南地檢署門口開
05/03 16:49, 300F

05/03 16:49, , 301F
記者會?
05/03 16:49, 301F

05/03 16:51, , 302F
認同這份力量有其威力。但這是這事件的一部分吧 其他各種各
05/03 16:51, 302F

05/03 16:51, , 303F
樣共犯結構或是包庇 可能現在才要開始被揭發。
05/03 16:51, 303F

05/03 16:53, , 304F
是呀peda :)幸好有這個平台 不然先前壓住禁絕真可怕>.<
05/03 16:53, 304F

05/03 16:55, , 305F
我今天才看到相關壓制的討論 根本毛骨悚然…
05/03 16:55, 305F

05/03 16:56, , 306F
真的 QQ 為什麼台灣的媒體要這個樣子 讓人好失望 QQ
05/03 16:56, 306F

05/03 16:56, , 307F
作者相關人的隱忍更讓我覺得大有問題 到底牽扯多廣?
05/03 16:56, 307F

05/03 16:57, , 308F
………因為有的媒體早就無法為自己的報導負責吧=.=
05/03 16:57, 308F

05/03 16:58, , 309F
接下來會挖出更多先前所不知道的真相吧 她選2017年 唉
05/03 16:58, 309F

05/03 17:09, , 310F
……2017?…呃 這我沒多想…?
05/03 17:09, 310F

05/03 17:11, , 311F
沒有啦 我隨便想的 也許跟延到今年的理由無關 哈哈
05/03 17:11, 311F

05/03 17:20, , 312F
八卦板有很多八卦啦!但就這件事而言,已經擋不住媒體報
05/03 17:20, 312F

05/03 17:20, , 313F
導了,只是我不認為這樣子是對的,林的父母直接出面指控
05/03 17:20, 313F

05/03 17:20, , 314F
才對,媒體也應此時才指名道姓報導。林父也不是簡單的人
05/03 17:20, 314F

05/03 17:20, , 315F
物,初診病患還得星期六聽他上課,除了講解青春痘外,還
05/03 17:20, 315F

05/03 17:20, , 316F
夾雜髒話,順便大罵政治人物,我個人認為林父過了不久,
05/03 17:20, 316F

05/03 17:20, , 317F
極有可能跳上第一線控訴。
05/03 17:20, 317F

05/03 17:21, , 318F
上課或看診以前上到半夜十二點,現在聽說還會到半夜兩點
05/03 17:21, 318F

05/03 17:21, , 319F
05/03 17:21, 319F

05/03 17:22, , 320F
PS:林父是皮膚科名醫,以治療青春痘而聞名。
05/03 17:22, 320F

05/03 19:37, , 321F
:)
05/03 19:37, 321F

05/03 19:49, , 322F
太長
05/03 19:49, 322F

05/03 20:37, , 323F
月月推
05/03 20:37, 323F

05/03 20:43, , 324F
謝謝72 賣油 你為什麼要學克數大師 QQ
05/03 20:43, 324F

05/03 21:58, , 325F
哎呀其實還好 沒那麼長啦……XD鼓勵一下
05/03 21:58, 325F

05/03 22:20, , 326F
謝謝 Peda >\\\\\<
05/03 22:20, 326F

05/06 02:09, , 327F
房思琪,郭,怡婷是一人也是三人,分寫策略,保護受害者
05/06 02:09, 327F
文章代碼(AID): #1P2M0Z7F (MenTalk)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P2M0Z7F (MenTal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