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請問一下告人到底是甚麼樣的概念
※ 引述《haiduc (小火柴)》之銘言:
: 刑事上可以拿和解金 不管是不是告訴乃論 或罪名成不成立
: 如果刑事上成立罪名 可以刑事附帶民事拿損害賠償
: 另外 有可能是單純不爽 就算罪名不成立 也讓被告留個不起訴的紀錄
: 還有個可能是缺少被告的一句道歉 就是需要這個「對不起」 但訟棍要的通常不是這個
: 訟棍要的很大一部分是嚇唬別人 嚇唬那些沒跑過警局法院走法律程序的人
推文盡量要小心
不要讓人家抓到你真的有攻擊意味
很多人心虛就會選擇和解
若干年前收過一封要提告的信
裡面大意是這樣
起: 貼上你講過甚麼
承: 跟你要錢or心力交瘁選一
如果你願意私下和解而支付本人10000元之名譽損失與精神痛苦之賠償,
本人可以撤鎖刑事告訴與放棄民事求償等所有法律上權利,
並且不再要求你填具真實姓名於公開板面向本人道歉,
你也不用再應付接下來偵查庭+調解庭+刑事庭一二審+民事庭一二審,
不知須出庭N次的旅途勞頓身心煎熬等漫長訟累和額外的經濟耗損,
最重要的是絕不會留下前科記錄讓人生有了污點。
轉: 暗示不要去法院
否則到時刑事判刑或民事判賠可能光其中一邊都不只10000了,
況且如果你執意要照法定程序走到最後,
你不只必須公開曝光真實姓名向本人道歉,
並且於法院文書上將依刑民事訴訟法透露你所有個人資料,
保括姓名、身分證號、出生年月日、戶籍住所等給予本人以資必要時上訴之需,
不如這個事件就彼此私下私了就好,
你就當花點學費買個教訓一切到此為止裝作沒發生過,
合: 表示肉搜過一些你的資料,要你好好想想
最後當然沒給錢 也沒事 因為就雞毛蒜皮
但聽說我這封信同時有五十人以上收到
一個和解就一萬 你說好不好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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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nTalk/M.1444887196.A.24B.html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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