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請問一下告人到底是甚麼樣的概念

看板MenTalk作者 (ノ・ω・)ノヾ(・ω・ヾ)時間8年前 (2015/10/15 13:33),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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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aiduc (小火柴)》之銘言: : 刑事上可以拿和解金 不管是不是告訴乃論 或罪名成不成立 : 如果刑事上成立罪名 可以刑事附帶民事拿損害賠償 : 另外 有可能是單純不爽 就算罪名不成立 也讓被告留個不起訴的紀錄 : 還有個可能是缺少被告的一句道歉 就是需要這個「對不起」 但訟棍要的通常不是這個 : 訟棍要的很大一部分是嚇唬別人 嚇唬那些沒跑過警局法院走法律程序的人 推文盡量要小心 不要讓人家抓到你真的有攻擊意味 很多人心虛就會選擇和解 若干年前收過一封要提告的信 裡面大意是這樣 起: 貼上你講過甚麼 承: 跟你要錢or心力交瘁選一 如果你願意私下和解而支付本人10000元之名譽損失與精神痛苦之賠償, 本人可以撤鎖刑事告訴與放棄民事求償等所有法律上權利, 並且不再要求你填具真實姓名於公開板面向本人道歉, 你也不用再應付接下來偵查庭+調解庭+刑事庭一二審+民事庭一二審, 不知須出庭N次的旅途勞頓身心煎熬等漫長訟累和額外的經濟耗損, 最重要的是絕不會留下前科記錄讓人生有了污點。 轉: 暗示不要去法院 否則到時刑事判刑或民事判賠可能光其中一邊都不只10000了, 況且如果你執意要照法定程序走到最後, 你不只必須公開曝光真實姓名向本人道歉, 並且於法院文書上將依刑民事訴訟法透露你所有個人資料, 保括姓名、身分證號、出生年月日、戶籍住所等給予本人以資必要時上訴之需, 不如這個事件就彼此私下私了就好, 你就當花點學費買個教訓一切到此為止裝作沒發生過, 合: 表示肉搜過一些你的資料,要你好好想想 最後當然沒給錢 也沒事 因為就雞毛蒜皮 但聽說我這封信同時有五十人以上收到 一個和解就一萬 你說好不好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0.49.18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nTalk/M.1444887196.A.24B.html

10/15 13:35, , 1F
我記得某人是8000... 這個比較多
10/15 13:35, 1F

10/15 13:35, , 2F
以前天使是10萬...和解費
10/15 13:35, 2F

10/15 13:36, , 3F
...我當時沒殺價 好像虧了喔... (疑?!
10/15 13:36,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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