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抒發] 惹到法律高手了......
※ 引述《calllmedady (...)》之銘言:
: 之前在網路上和某人起爭議,所以跑去google他,
: 發現他以前寫了幾篇文章,說自己是肥宅、魯蛇,
: 工作學歷都不好,又交不到女友,網友的嘲笑讓他覺得很難過,
: 而且還被假扮成正妹的鄉民騙,以為春天來了,有女生對他示好,
: 結果最後卻約會被放鴿子,對方根本只是以作弄他為樂。
: 所以我把這些連結貼出來後,又加以評論了一番,
: 大意就是叫他別再跟我吵了,努力過好自己的日子比較實在,
: 不然就繼續被嘲笑,交不到女友好可憐喔~
: 本來想說我現實條件完勝他,這樣回也不怕他人肉報復,
: 沒想到對方看完我的文章後,卻做了非常漂亮的回應,
: 告訴我貼出他的文章又妄下評論,已經涉及公然侮辱了,
: 他已經備份完畢,而且還要去警察局告我!
: 只能說自己有眼無珠,惹到法律高手了,
: 因為我想都沒想過,就算只是重述對方自行公開的文章內容,
: 對此表示同情並且提出意見,但其中沒有任何攻擊或辱罵的字眼,
: 也是會因此而觸犯公然侮辱的。
: 只能說法律的世界比我想的深奧太多了,
: 如果惹到了法律高手,真的就是法網恢恢、動輒得咎,
: 希望大家真的要以我為戒,以後網路上謹言慎行啊~
: 另外男版臥虎藏龍,如果有人認識什麼厲害的律師,也懇請可以介紹給我,
: 希望可以幫我向這位法律高手協商和解,盡量控制在一千萬內了事,(當然要分期)
: 不然賠償金再往上喊的話,小弟這輩子恐怕都還不完了......
這個人告錯了啊,要告就告誹謗嘛
誹謗被起訴的機率比公然侮辱高多了,雖然這件我看誹謗被起訴的機率也很低就是了
這真的沒什麼啦,反正一開始檢察官也懶得鳥你們,大概派檢查事務官出來叫你們和解而
已
你打死不和解也沒差啊,反正你就說是善意發表評論,而且文章都是他自己寫的,你也儘
量查證了,基本上根本不會有事
而且就算真的上法院了,你還可以試著主張檢方蒐證違反通保法規定,所得證據不可使用
(我有聽過朋友跟法官這樣主張,不過後續我就不清楚了)
要找律師的話,臺北行情價一件六萬,透過我介紹可以算你五萬五,你請我吃頓飯就好惹
是說你這篇反串得也太刻意,可能惹怒對方,萬一對方把你釣出來以後一言不合他當場斬
殺你於馬下怎辦!?
還是小心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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