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杜絕網路霸凌的最有效方法就是上法院提告

看板MenTalk作者 (Fiat Lux)時間10年前 (2015/04/24 14:14), 編輯推噓12(12015)
留言27則, 1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4 (看更多)
我告過。 那時因為跟研究所指導老師鬧翻, 指導老師沒怎樣,倒是高我兩屆的學長不爽 跑到我的無名留言板用下三濫的字眼罵我。 一氣之下我就告了學長。 那學長上地檢署時還姿態很高, 當著檢察官的面翹二郎腿、還說只是要教訓我、要我好好念書 氣得連檢察官都聽不下去 我更是當庭說絕不和解。 等到正式上了法院, 學長低聲下氣說想和解, 而我已經根本不想鳥他了。 這官司最後的結果是學長留下一個前科。 話說回來,我也只是想要他留下前科,所以根本連民事賠償都沒提。 這事情也過了七八年了, 現在想想,留下一個前科又怎樣呢? 靠著鑽營,那傢伙照樣混到了副教授。 倒是我,浮浮沉沉這麼多年,還是孤鳥一隻....XDDDD 說這麼多其實是要告訴各位: 告贏的當下很爽 但就算贏了官司 也並不表示你的人生就真的勝利了 這世界很多不公平,並不是靠官司就可以討回來的....(攤手) ※ 引述《Qmmmmmmmm (雷蠶寶寶)》之銘言: : 沒錯!就是告!告!告!告!告! : 告贏了不但有賠償, : 而且還可以看一下那些小人長什麼鳥樣。 : 有人說告人就是訟棍如何如何的, : 呵呵,如果為自己的言論負責,就不用怕被告好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69.233.38.1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nTalk/M.1429856087.A.2F0.html

04/24 14:18, , 1F
但你告了 推你的勇氣 至少以後他不敢再這樣了
04/24 14:18, 1F

04/24 14:20, , 2F
但是他的人生也僅止於此了,前科對一個人的影響...
04/24 14:20, 2F

04/24 14:22, , 3F
前科對一個人的影響沒那麼大...
04/24 14:22, 3F

04/24 14:23, , 4F
還人生僅止於此了勒
04/24 14:23, 4F

04/24 14:26, , 5F
看主管在不在意,大概也就多這麼點麻煩
04/24 14:26, 5F

04/24 14:26, , 6F
日本那種無論有沒有犯罪,被抓就人生完蛋的那種才慘
04/24 14:26, 6F

04/24 14:28, , 7F
都當到副教授了還什麼僅此於此 -.-
04/24 14:28, 7F

04/24 14:32, , 8F
我是覺得除非他一輩子留在台灣啦...不然有前科(聳肩)
04/24 14:32, 8F

04/24 14:55, , 9F
推最後一句,很有感觸!
04/24 14:55, 9F

04/24 14:59, , 10F
前科在台灣好像也還好,除非特地去查,不然你怎麼會知道
04/24 14:59, 10F

04/24 15:00, , 11F
這人有前科,加上保護過頭的個資法(?) 強姦犯、殺人犯都
04/24 15:00, 11F

04/24 15:00, , 12F
還要把臉東遮西罩的根本看不到……。日本的話就很慘了
04/24 15:00, 12F

04/24 15:26, , 13F
勸世文 XD
04/24 15:26, 13F

04/24 15:37, , 14F
不是受刑之宣告,就一定會留下刑事紀錄的,除非你用檢調
04/24 15:37, 14F

04/24 15:37, , 15F
或法院系統來查。
04/24 15:37, 15F

04/24 15:38, , 16F
我論你學長現在去申請所謂的良民證,應該是查不到當初的
04/24 15:38, 16F

04/24 15:38, , 17F
公然侮辱罪了。
04/24 15:38, 17F

04/24 15:39, , 18F
因為法院不太可能對沒有刑事前科的輕罪初犯者下太重的毒
04/24 15:39, 18F

04/24 15:39, , 19F
手,最後可能緩刑或易科罰金吧?
04/24 15:39, 19F

04/24 15:44, , 20F
04/24 15:44, 20F

04/24 18:39, , 21F
如果最後是判緩刑或是易科罰金,那其實照樣可以申請"良民證"
04/24 18:39, 21F

04/24 18:40, , 22F
警察內部的系統會有記錄,但是給一般人看的"良民證"則無
04/24 18:40, 22F

04/24 18:51, , 23F
前科看嚴重程度吧,公然侮辱或誹謗在一般人眼跟小孩子打
04/24 18:51, 23F

04/24 18:51, , 24F
架差不多
04/24 18:51, 24F

04/24 18:54, , 25F
我學長一條公共危險在身上,也沒見他人生止步了啊
04/24 18:54, 25F

04/24 18:58, , 26F
公共危險罪好像更簡單...酒駕不就有了?
04/24 18:58, 26F

04/24 22:25, , 27F
公然侮辱這麼微不足道的事能影響人生的話也太可怕
04/24 22:25, 27F
文章代碼(AID): #1LETzNBm (MenTalk)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LETzNBm (MenTal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