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會要求女友/老婆的薪水嗎?
※ 引述《minanono (米娜諾諾)》之銘言:
: 我已經哭了兩個小時,
: 剛剛跟男友為我的工作吵架,
: 長這麼大第一次想自殺,
: (不過我現在冷靜了請放心無須報警)
: 我的工作這件事ㄧ直是我跟他最大的衝突點,
: 他希望未來另一半的工作能穩定、月入四五萬,重點要有退休金才有保障,還要穩定上下班,(他公務員世家)
: 我想只有公務員和銀行員才能達到這個要求,
: 偏偏我只是一個月入三萬的約聘,
: 而且我的所學在現今社會也是爆肝薪水又少的那種,
: 我曾兼職過,但幾乎佔去我正職以外的時間,也影響和男友的相處狀況,(真的很累,旁邊又有人在碎唸我情緒會爆炸)所以男友也不贊成我兼職。
: 他不找公務員、銀行員的理由是放不下我、喜歡我,
: 但是以我現在的工作根本達不到他的期望,
: 我也曾想離開現在的約聘找別的工作,但是男友又會碎唸、不看好,說22k工時又長、以後無法陪小孩、養不起家之類的,
: 以致於我又退怯(我自已也要負責任,可是每次我對工作有想法的時候老有人在旁邊唱衰真的壓力很大也很煩)
: 我的女性朋友們,她們的男友/丈夫都不會要求、希望她們去做什麼,如果男友/丈夫有錢,女方不上班也可以;如果男友/丈夫沒錢,只要女方有工作養的起自己就可以,
: 從交往到現在,
: 各項消費一向都是各出各的,
: 頂多他幫我多出個位數~幾十元零頭這樣,我也不太討禮物,
: 之前討論到結婚,
: 桌錢、婚紗照喜餅之類的他出錢,禮金歸他,
: 只有蜜月我希望他出因為我之前繳學貸、某項固定醫療費、房租幾乎收支打平,
: 我出其他有沒有的約十三萬左右的花費,
: 也不用其他什麼聘金,
: 婚後打算租房子,因為彼此都沒錢。
: 他的工作,做的好可以月入十萬起跳,做不好就是兩三萬,他現在在起步中,不上不下,以致於對經濟狀況沒有安全感,所以會希望另一半收入夠穩定,他才可以安心打拚。
: 我只是不懂,我也是老老實實上班,也沒佔他太多便宜,婚後也願意上班賺錢給未來家庭,這樣顯然對他來說不夠,我真的有這麼糟嗎?
: 我剛剛真的好想死,
: 為什麼錢賺的少就好像是罪惡?
: 我也非名校出身,也沒有很聰明,ㄧ個月要賺四、五萬+準時上下班+退休金的工作我實在有困難,
: 我自信全無,剛剛真的好想死,
: 想問大家,另ㄧ伴的薪水多寡是不是真的很重要?我現在是不是沒資格擁有愛情、擁有一個家?
: (請不要回答女生胸部大就好,我胸部大,但也沒用)
主旨:你不是他想要的,他也不是你想的那個人。
說明:
一、根據最原PO發文內容及一般常識辦理。
二、目前男方要求未來的另一伴需"穩定收入"4~5萬/月。
三、男方於女方表示轉換工作意願時表示不認同。
推測女方預計轉換之跑道與說明二不符。
四、女方表示出比較(隱性期望)心態,而明顯男方不符預期。
(詳見原文"我的女性朋友們,她們的男友/丈夫...)
五、女方表示男方要求窒礙難行。
擬辦:分手吧!
陳 最原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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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只是開玩笑而已,看看就好。
: 想問大家,另ㄧ伴的薪水多寡是不是真的很重要?我現在是不是沒資格擁有愛情、擁
: 有一個家?
我其實是想回原文這句話。
這句話可以拆成兩個問題:
: 想問大家,另ㄧ伴的薪水多寡是不是真的很重要?
是的,很重要!
他表示得很明白了,他覺得這很重要。
所以其他人怎麼說完全沒意義,感情是你們兩個人在談,結婚是你們去結;
就算在這裡、在你身邊有一百個人說另一伴的收入不重要,只要他說重要,那就重要。
: 我現在是不是沒資格擁有愛情、擁有一個家?
最原PO你當然有資格擁有愛情、擁有一個家!
不過,對方是誰很重要;當男方是你現在這個男人的時候,抱歉,不行!
你要是不能/肯去改善自己的經濟實力的話,
那你只能換一個不在意另一半經濟能力的男人。
這沒什麼對錯,
就如原文所述,不偷不搶的,賺得少實在也稱不上什麼罪惡。
而男方的要求...
我摸著良心講,這是像我這樣能力普普通通的男人都會期望的需求,
或許每個人堅持的程度不同,不過完全不期待另一伴收入的男人,現在已經很少了吧。
要談婚姻而不是單純的戀愛,那經濟就是必要的考量之一,
現實上,大部分年輕男子的收入就是難以單獨支撐一個家庭,
會希望未來的另一伴一起分擔,會害怕未來的另一伴失去經濟能力,
那是非常合理且正當的疑慮。
既然雙方都沒有錯,那或許就只是單純的你們兩個不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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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重要的事是忍不得的。
忍了,未來真的在這個點上發生事情,絕對損傷會比現在更大。
以原PO的例子而言,你們要是忍了經濟期望不同這個點去結婚,
萬一未來真的機關人事縮減,從約聘人力下刀,
對方絕對會加倍的怨懟,而最原PO你也會失去轉圜的餘地。
所以分了吧!
你可以去找個對另一伴的經濟實力不這麼堅持,覺得天塌下來自己的肩膀可以扛的人,
他可以去找個他可以接受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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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良心建議,約聘、派遣這種工作,還是不要長做為佳。
我們單位去年才裁了幾十個AE人力,
從總公司那邊風聲出來,到實際裁人,只有短短數個月。
因為這次政策沒頭路的人全台灣少說好幾百個,而且最重要的是,
"這完全合法"
合法的意思是,你他喵的一毛資遣費都拿不到,叫你滾就是滾。
這群AE人力,有些從出社會就在我們單位服務,也做幾十年了,
滾蛋就是滾蛋,沒情面可以談的。
僅供參考,希望你能多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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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4.5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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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verystupid (61.224.52.66), 09/23/2014 21:16:21
噓
09/23 22:55, , 1F
09/23 22:55, 1F
沒用嗎?
我倒是覺得提醒他這個工作的不確定性是做功德,
不偷不搶真的什麼錯都沒有,我也非常的為那些莫名其妙"被離職"的AE人員感到不值,
可是不管怎麼說,失業就是失業了,中年失業就是會讓家庭陷入困境。
這不是對錯的問題,而是當事情發生的時候你會受到多少保障的問題。
所以雖然跟這個討論串完全無關,我還是提了這件事。
可以的話,趕快換工作吧,約聘不是個可以長久的職位。
※ 編輯: verystupid (61.224.52.66), 09/23/2014 23: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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