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抒發] 洪仲丘案

看板MenTalk作者 (崔高雷)時間10年前 (2014/03/08 00:11), 編輯推噓1(109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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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你理盲濫情有錯? 當初說要軍審廢掉轉去地院時,就註定一件事了! 必定輕判! 其一: 我就問你非常好笑的問題,軍事法院的法官會看你有沒有悔意而決定 刑度嗎?不會!一般法庭就是會!不要拿這東西去跟那些法官賭完輸 了才又在那翻桌子,畢竟當初公正第三方也是你們自己說要找的,講 難聽點,球員你找的,裁判也是你的人,場地也給你選,觀眾又是自 己人,結果判成這樣你還有話說,就上訴而已,不高興有個屁用? 其二: 台灣的法院是什麼鬼東西?不要再跳針證據被人刷掉怎樣了!一般法 庭對證據認定本來就比較嚴格,因為嚴格所以你有些東西,拿出來訴 諸民粹是沒屁用的,去年桃檢一開始就說證據沒有人為破壞時,心裡 就要有個底了!還在跳針滅証?你的公正第三方都告訴你沒有了!最 多業務過失致死就是頂天了! 其三: 不要再說什麼給軍審判會河蟹了,我講個心態就好了!這裡應該大部 份都當過兵,你當兵時是什麼德性?什麼心態?如果這件沒通天前, 那大家就能蓋就蓋,上營級以上蓋不住了就是照規定來,不要沾到老 子的爽日子才是王道! 這件事也是這樣,當時事情都被炒作到大了,似乎不判這幾個死當場 槍決兼抄家滅族難消心頭之恨了,還有人會拿自己去惹這麻煩?當然 是照規定來,趕快弄一弄,大家早點洗洗睡混日子才是軍隊王道,現 在不是老蔣時代,何況你也沒有所有人要和你決一死戰要不就陪葬的 價值和利益!說不定那些什麼放高利貸開妓院啥小有的沒的也不會有 人去查是真是假,害一堆人的臉被巴的跟麵龜一樣腫。 反正實話就是有人不喜歡聽,無解。 -- 你看看那些猴子,扔香蕉怎麼扔都扔不中 那~我不是提倡大家扔香蕉,是提倡扔中目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0.2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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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一定是被湮滅了!!可惡!! 這樣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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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一般法院刑事庭的嚴格程度 這個案子本來就不太可能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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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一般法庭的"重判"本來就很少出現 這牽涉到很多實務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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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覺得這樣判有啥好奇怪的 看那堆酒駕撞死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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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就算不改軍審 舊制的上訴也是到普通法院 結果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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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有沒有改一點關係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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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留在軍審,判個七八年還有機會,跑去民庭其實一開始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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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人直接說一定輕判了,可惜當時的民粹加理盲濫情下,誰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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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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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在軍審不有這種判你六個月,還給你易科十八萬解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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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比無罪更讓人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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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上訴就改判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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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現在就看有人會不會等等又翻桌子說要回去軍事法院,又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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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一次台灣奇蹟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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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開關關,民粹之無窮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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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你六個月,意思還不明白呀?跟酒駕一樣,你再上訴就要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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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心態了,先打個預防針,省得等等結果出來在那唉唉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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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說判七八年 上訴到普通法院就改回6個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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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在軍審才有機會,自個去查查業務過失致死最多判多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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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法院判這件案 也是要套用軍法 而不是普通法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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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比數字板 能討論出東西...數字板根本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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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卦版只看立場論是非吧 有投票給蔡英文是最高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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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法是能讓你易科罰金喔,我想笑的是這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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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那群人把死人弄的比死貓還便宜?不就那票理盲濫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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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現在又怪到別人身上去了,事情都是自己搞的還不懂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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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再跳針什麼用軍法判了,還沒睡醒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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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沒聽過軍法能易科罰金的,有錯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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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審是更容易找人背黑鍋啦...... 雖說現在也沒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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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士陳毅勳違反凌虐致死罪,判處6月,得易科罰金。 管理士李念祖判處6月,得易科罰金。 軍法有這個喔?有懂的可以說明一下嗎? ※ 編輯: ssnlee 來自: 118.170.208.49 (03/08 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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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鍋這東西,你說旅長連根毛都不會掉也有可能,但現在用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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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論來說,其實一樣還更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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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官凌虐軍人致死罪 這應該是軍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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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不懂呀,為什麼軍法能易科罰金?這代表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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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法用民庭玩法,我們有我們的玩法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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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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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虐致死罪,職權妨礙自由,這是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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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是上官凌虐軍人致死罪-->判的是凌虐致死罪,這兩個差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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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人頭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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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169 則推文
還有 5 段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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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群所謂的要什麼公平正義的,有沒有想到這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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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是第二個洪仲丘,我不覺得這該被貶為民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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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你好心做壞事了,就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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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貶,當初事情一開始鬧時,我的論點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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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法改刑法審本來就是下下策,問題是這次就是官逼民反的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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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寫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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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在官逼民反了,別鬧了!那些團體那是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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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出來鼓動人謀取政治利益的準備延續自己政治生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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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不信那些笨瓜會比我還笨,不曉得今天會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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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說你覺得軍中有動過手腳,輕判多少跟證據不足有點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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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想到了一堆律師啥小師的會想不到?沒道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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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判難道不比判被自殺來的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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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輕判重這事就是我第一點說過了,裝個有悔意就輕判,來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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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給軍法審,哪次有比這次輕判還更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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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的,結果決定的不只是證據而已,何況刑事庭前面也有人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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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認定證據更嚴格,有些東西根本不能成為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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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未必,但是不會有這種錢交一交了事,留給人臭幹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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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判法,比無罪更讓人覺得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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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衣上街怎麼不會是民,吱吱哪來那麼強的領導力,我在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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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人那是民呀?1985之前都被起底了,白衣服的帶頭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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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那麼久,可以跟你講,台灣很多白癡,可是台灣人比很多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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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國家來的更有同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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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吱巴版鬧意見不合,最後整個翻出來,給大家笑又算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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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者是什麼政治色彩或怎麼操作,這一定難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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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04:16, , 232F
問題是我是深藍我都走上街頭,不為別的就是為了避免同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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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04:17, , 233F
事繼續發生,就算今天是綠色執政我也覺得結果不會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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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04:18, , 234F
這樣也是民粹,就真的太誇張了
03/08 04:18, 234F

03/08 07:19, , 23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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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07:49, , 236F
XDD 被桶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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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08:32, , 237F
太天真啦, 在軍法審絕對是無罪, 共犯體系耶, 大家都學長學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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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認為完全沒有畫面會判的比較重我也覺的很不可思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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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檢多的是以意外或被自殺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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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訴訟法看,証據法則沒有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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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桶了耶 XDDDD
03/08 11:02, 241F

03/08 12:56, , 242F
軍法重歸重 ,但曹姐那鳥樣是會起訴啥 …懂嗎
03/08 12:56, 242F

03/08 13:36, , 243F
好笑了 認為軍審才有效....曹金生那鬼話連母豬性別都不會審吧
03/08 13:36, 243F

03/08 13:58, , 244F
至少回歸一般司法後,案件也會由一般檢察單位負責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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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13:59, , 245F
我是指以後的類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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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10:39, , 246F
樓上各位真的很可憐,那事實是不是又證明我對了?
06/04 10:39, 246F

06/04 10:39, , 247F
輕判在那哭,哭啥?自己搞的嘛。
06/04 10:39, 24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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