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有關婚前徵信和CCR
看板MenTalk作者shiningwing (熱血高校中肯番長 飛小羽)時間10年前 (2014/02/07 11:24)推噓60(78推 18噓 415→)留言511則, 53人參與討論串6/19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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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今年31歲,
跑夜店從最瘋的一週最少有四天浸在裡面,包括以前曾經打工當過夜店公關,
到現在一個月大約一至兩次。
台北市當年的DJ、VS、TU、twins、911disco、MEGA119、
音速檸檬、爵士藍調、綠洲、太極、大倉庫、PLUSH、PR、……
知道這幾間店名的,大概就知道我從什麼時候玩或玩多久,
我無意賣老也相信板上有更多資歷更早的強者前輩,
只是我很難相信我竟然會在成人級討論板看到如此以偏概全的言論,
這裡不是BG板吧?
我非常想問的是,請問你們在夜店認識的男女,年齡層大概是幾歲之間?
可以讓你們兩位都共同得出:
「會去那種地方的人本來就不太正經愛玩樂」、
「的確是這樣」、
「會去那種地方的 男女都差不多啦」……
這種簡單劃分貼標籤甚至感覺帶有鄙視的結論?我的錯覺嗎?
我從十幾年前開始玩而認識的,
到現在也還有超過十幾位朋友(男女皆有)繼續保持聯絡,
扣掉已經鬧出人命當爸媽的,
其他友人都還是會盡量有空找出來一起去現在東區某高級夜店喝酒。
這些朋友至今沒有一個人沒有正當工作,
年收入200以上的超過一隻手,自己當老闆創業的也有三個,
這群認識最久的朋友中至今最辛苦的是我,
我是一個只有開了一間小店年收最好只有100多的阿魯。
我們沒有人在夜店內對異性欺騙感情過,身體都很健康沒有性病,
鬧出人命當爸媽的其中一對當年還是在twins認識的。
前面講的這些其實都是廢話,我也知道這些案例永遠無法代表全部,
但我也絕對不會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我只是很疑問,
應該這個板上所有人都知道夜店是一種應該要成年滿18歲才能進入的場所吧?
(偷放行未成年的爛店就別拿出來講了)
既然它是一種必須成年才能進入的場所,
就代表進來裡面玩的人都得為自己行為負完全責任,不管是什麼狀況。
我完全不想幫夜店這種環境講得多好聽,事實上它就是成年人的娛樂場所,
都說是成年人限定的娛樂場所了,
難道你還認為進去的男女大家應該都坐下來西裝套裝筆挺正襟危坐跟相親一樣嗎!?="=
我認真覺得夜店已經完全被媒體過度渲染妖魔化了。
夜店其實就只是成年人的娛樂「之一」,開趴喝酒跳舞的地方「之一」,
當然它一定存在著男女之間的許多情慾,
但它也只是提供一個讓進場的成年男女放鬆的場所,
因為音樂、酒精、昏暗燈光,所以放鬆。
因為完全不必保持白天工作的拘謹和壓力,所以可以放鬆。
當然你可以放鬆,但是若最後女的放太鬆被撿,或是男的放太鬆隨便撿女人,
受到身心傷害或是吃官司,那也都是妳/你成年了自己應該對自己負責的。
就只是這樣子而已不是嗎?
為什麼總是常會在某些站某些看板看見聊到夜店的內容,
和我所熟知的內容根本是兩個世界?
難道說多數人都認為,
一個人在club中的放鬆玩開嗨樣,就代表這個人白天也一定是同個模樣?
或者說若一個人在夜店玩得很嗨而白天很拘謹,是不是又要說這個人很虛偽?
成年人的娛樂場所可絕不只夜店這種地方,
該不會有人認為跑酒店、茶仔間、牛郎店比跑夜店高級吧!?(ˊ_>ˋ)
是我個人一向很落實「自己可以的女方也可以」的關係嗎?
我完全無法理解為什麼饅頭板為什麼現在有些人……
雙重標準到可以容許自己在外面玩得很開心很多經驗,
挑老婆的卻連年輕時愛跑夜店都不行?
愛跑夜店的男人裡面當然會有愛撿屍體的,
但不代表會跑夜店的男人每個進去玩每次都一定想釣女人出來抽插。
愛跑夜店的女人裡面當然也會有婊子,
但不代表會跑夜店的女人每個都是婊子。
你若只注意愛撿屍腦溢洨的以及婊子群,你就只會看到這些人。
每個人都是不同個體,不因相同愛好的族群而將其貼上一貫標籤,
似乎對不少人來說真的很困難。
※ 引述《goodid520 (禮貌一郎)》之銘言:
: 小弟可以發表一些看法
: 不過這個討論主題比較敏感
: 小弟的帳號終於滿180天後可以消劣文
: 所以以後的回文都會以禮字開頭,可能各位男性大哥看了就不是那麼滿意
: 以前在台北呆過
: 那邊有很多BAR尤其是師大和政大特別多外籍生
: 你也知道20幾歲的外籍生(甚至有30幾歲的)只要有180幾公分又瘦高
: 女孩子看到就一整群貼上去
: 那盛況真的是讓人嘆為觀止
: 所以後來離開台灣的非洲人都會說
: I AM AMERICAN
: AND I LOVE U
: 我也有認識夜店咖的朋友
: 因為我喜歡各種生活的人們
: 其實不排斥去參與看看他們的社交活動,像覺得去夜店就是種消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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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唯一中肯的一句話。
: 開不開放我是不清楚,只能說因人不同而異,
: 但新聞上播的小弟都親眼看過,的確是如此
: 建議多跟夜店的妹子互動並研究她們的語法還有眼神、穿著、動作、習性
: 這樣以後選老婆時才可以避開。
: 畢竟出來混久了,身上沾到的氣味改不掉的。
: 還有一點我覺得女孩子一直找不到一個男生珍惜她真的很可憐
: (就是少了種疼惜的感覺,被人家捧在手心上)
: 每幾個月/或幾週?就要換對象,我不太清楚那是什麼感覺
: 應該很奇怪吧?每次都要重新認識陌生人的氣味和身體
: 我覺得一點也不舒服
: 就不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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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男生的確也會幫女生偷偷打分數
: 年紀小的覺得有砲打能跟夜店妹在一起很開心,也無妨!
: 年紀大了大概有8~9成會選單純一點的,嗯
: 還有狂放的夜店妹最後有沒有結婚?
: 我跟你說她們結婚一定會大肆告訴朋友和在FB上放送
: 因為終於找到一個人收尾了
: 這苦主的職業多是工程師
: 或者約170公分高的白人(這身高在他們國家真的不是很高......大概台男158公分)
結論這堆以偏概全的偏見拜託就別說出來給人科科了。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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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人只要具備了三個條件時,即使明知道不行也得戰鬥! ▁▁
█▃███▅ 第一!面臨到了關鍵時刻! ▕極惡▏
██▃█▃▄ ▁▁ 第二!現在就是關鍵時刻!! ▕非道▏
▃ ▄▄▄▃ ▕熱血▏ 第三!因為我們正是男人……!!!  ̄ ̄
█ ▃▃▃▃ ▕小羽▏ *shiningwing
▃ ▅▅▃  ̄ ̄ http://blog.yam.com/shiningwing/article/10514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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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11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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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饅頭板的狀況太誇張了,
一堆言論讓我懷疑是不是發文限制改成須未滿18歲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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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是成年人的娛樂場所,
我可完全不覺得酒店、茶仔間、牛郎店、MTV包廂、……比夜店的老鼠屎來得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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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感覺不到是成年男人的眼界和言論 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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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沒去過夜店卻對它有這麼多以偏概全的誤解應該不是太恰當的觀念。
總之恭喜妳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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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你讓我醍醐灌頂了!我幹嘛講這麼多……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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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能把自己的生活和家庭、工作都照顧好,那麼女性為何不能「愛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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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準人妻,lounge也是夜店啊……Orz
另外,以舞池較大音樂較大聲拿來跳舞的club來說,
妳舉的另外兩間正好是台北市這類型的店當中評價最爛的前幾名…… 囧
※ 編輯: shiningwing 來自: 114.42.118.63 (02/07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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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雙重標準啊,只要把自己生活和健康顧好然後對伴侶誠實,
過去年輕時放蕩愛玩我真的不懂是什麼滔天大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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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說以偏概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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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妹十八歲生日就是我帶去玩的,
等我女兒她成年只要她好奇,我一定會帶她去全台北最高級的夜店玩 ^__^
還有 451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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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教育一向是成年後就該自己負責,
家裡不可能永遠給小孩靠。
你也不必去人肉我了。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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姊妹女兒的事情前面就說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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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hiningwing 來自: 114.42.118.63 (02/07 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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