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22K怪老闆怪政府? 可笑阿!

看板MenTalk作者 (台中,我們夏天見。)時間10年前 (2013/11/12 11:03), 編輯推噓3(5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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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kyDweller (SD)》之銘言: : 剛看推文裡有不少人提到 如果薪資交給市場決定 : 那我們還有基本工資做甚麼用? : 事實上 基本工資的存廢一直都是學者間高度歧見的議題 人民的基本權,先於國家而存在。憲法中關於基本權的規定,是宣示作用,而非創設。 故基本權的[保障]是憲法最重要的內涵。國家身為被基本權拘束的對象,人民有基本權 是一個最簡單的雛型。從基本權的客觀效力來說,國家對憲法所賦予的基本權被課予 保障義務 及 過度保障禁止之義務。而憲法第十五條的生存權內涵,包括維持生命、 保障最低程度維持人性尊嚴的基本水準。(本蛇抄了書,濃縮了很久,別戰本蛇) : 我自己的看法是傾向於反對基本工資的存在 : 這道理很簡單 : 基本工資是一種政府對價格與對市場的干預 : 對於提升市場效率是一種阻礙 最低工資是落實維持人民生存基本權的具體落實。再說你把市場效率假設的變數太簡 單也太粗造。最低工資只是影響其中一個變數,當有許多因素都可以提升市場效率, 你的想法是檢討最低工資的容許性,而不是在其他的生產、銷售、服務成本上做分析。 : 無論對資方或勞方 基本工資都未必有好處 基本工資主要目的,不是在為了促進市場,你根本制度本身存在是為了什麼都搞錯。 : 而對政府來說 基本工資只是一種拿來宣傳政府有在照顧勞工的手法 是政府落實憲法基本權的具體規範。否則依照政府這麼機車、被動的個性,沒有憲法 這麼高位階的法位階保障,相信我,基本工資的規定早就被次位階的法律修掉了。 : 基本工資說穿了 就是禁止某種價格以下的雙方基於自主意願的交易 是的,我完全同意,沒有一個基本權行使,不會妨礙到另一個基本權的行使的。 所以你覺得經濟活動和維持最低程度生存基本權相比,對於經濟活動的些微干預很嚴重? 嚴重到沒有辦法其他替代方法?但是生存權卻是沒有其他的替代方法以落實的基本權。 : 我不知道為甚麼很多人都愛把基本工資視為對勞方的保障 : 因為基本工資事實上是一種對於勞工自主意願與權力的侵犯 是的,所以你現在的言論,也是在造成憲法生存權下基本工資制度崩壞的危險與侵犯。 不過你有言論自由,我也只是導正資方的洗腦想法。 : 如果某勞工對某公司的產值低於基本工資 : 在有基本工資制度的情況下 資方被迫必須以高於該勞工產值的價格溢價雇用他 : 這會導致甚麼結果? 很簡單 就是他不會受到雇用 生存權的積極面向,是工作權。而工作權勢必和勞動三權結合(團結權、集體協商權、 爭議權),當這三權可以完全被落實的時候,你上面的問題就不會產生。但是事實上, 這關係,資方比誰都懂,所以關於一切有可能助長勞動三權的言論、法案,基於防微 杜漸的角度,就是發揮資方現時的影響力,避免形成勞方有力氣候與氛圍。 : 就算該勞工完全願意以低於基本工資的價格工作 : 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 對於願意以低於基本工資的薪資工作的勞工來說 : 他面對的是兩個選擇 : A: 不以低於基本薪資的薪水工作 也就是他原來的狀態 : B: 以低於基本薪資的薪水工作 : 如果他基於自由意願選擇B 代表他認為B的狀況比A的狀況好 : 也代表資方事實上提供了一個對他來說更好的選項 : 我不知道政府禁止勞工基於自主意願選擇B 為甚麼會是對勞工的保障? : 而且很多人好像都忘了最重要的一點 : 那就是在台灣 奴隸是違法的 蓄奴是違法的 你所主張的廢除基本工資是違憲的,現在卻又主張個違反比較低程度的法律說要遵守 搞的我好亂阿。 : 沒有任何一個人能用暴力迫使另外一個人工作 : 我們國家唯一合法存在的暴力就是政府 : 基本工資的本質 : 就是政府以暴力剝奪基於自主意志願意以低於基本薪資工作勞工的工作權 : 很多人說甚麼基本工資是對一個人維持最基本生活的薪資保障 : 事實上稍微研究一下你就會知道這種說法毫無道理可言 : 首先 如果認定擁有可以基本生活的物質保障是一種基礎人權 : 那麼這叫作失業補助 就是政府應該直接給沒工作的人得以維持基本生活的錢 : 這是社會福利的範疇 再深入研究你就會發現基本工資其實是社會集體偽善的表現 : 因為如果真的認定每個人都應該值得基本的生活是一種天賦人權 : 那麼遠高於目前金額的失業補助就應該發放 : 問題是政府那來這麼多錢? 於是只好加稅 而沒有人願意加稅 : 因此雖然大家嘴裡說擁有基本生活是每個人的基本人權 : 但要從我口袋掏錢出來給那些不工作的人則免談 : 這才是基本工資的真相 它降低了大家的罪惡感 是一塊遮羞布的角色 : 讓我們可以繼續說一套做一套 : 因為真相是大部分的人都只關心自己與自己身邊的人 其他人死活干我屁事 : 難道你在買電腦買手機買任何東西的時候 會覺得怎麼這麼便宜? : 製造他們的勞工一定薪水很少不夠生活嗎? : 應該不會吧 我想台灣大部分人還都希望老闆是賠錢賣東西給你 賠越多越好 : 基本工資的角色對我來說 : 最主要的功能就是剝奪願意以低於基本工資工作勞工的工作權 : 與讓社會上部分人不用從自己口袋裡掏錢出來仍然可以自我感覺良好 而已 都回答你了,不正確的立論(搞錯基本工資設置目的,卻把基本工資帶來的影響當主題來 解說該影響是違反資方自主意願的詭異理論,簡直頗ㄏ),衍生出的論點、數據都是沒有 意義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9.12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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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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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而言之即使規則勞資平等還是有資訊不平等的天然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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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資面譯 或是不公開 就是好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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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規定的保障 並沒有規定必要以基本工資來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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況且我文中早說了 如果認為擁有基本物質條件是基本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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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應該是社會福利 因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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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人權不會因為你不工作而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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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權不是社會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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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不工作的人 連基本工資都領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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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就沒有義務保障他的基本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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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邏輯加油好嗎?制定基本工資可以落實生存權保障,但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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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規定必要以基本工資來落實,是立法者立法自由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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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工作的有失業津貼,一定時間內可領取。不過我猜你會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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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那我就不工作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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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最低程度的定期間失業津貼,屆時仍不工作,不代表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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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養你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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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11:55, , 17F
專業洗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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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崩潰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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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11:59, , 19F
btw身心障礙人士、原住民要求企業固定比例聘用,邏輯也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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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11:59, , 20F
你要不要也發篇來戰剝奪企業用員工的契約自由?
11/12 11:59, 20F

11/12 13:30, , 21F
邏輯有問題就拜託別出來讓人笑了!!
11/12 13:30, 21F

11/12 18:41, , 22F
加油!呵呵!!
11/12 18:41, 2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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