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重病家屬的困擾

看板MenTalk作者 (Libra in the sky)時間13年前 (2013/01/14 19:27), 編輯推噓4(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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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enerally (心)》之銘言: : 這我有切身經驗 : 就是我阿嬤,前年因呼吸困難,緊急住院 : 醫生也是問我們要不要簽放棄急救,or急救插管 : 可問題是阿嬤是還有意識,並未陷入昏迷,所以沒簽放棄 : 而是選擇急救插管 : 在插管後我阿嬤就陷入昏迷了 與原po狀況差太多 緊急不明原因呼吸衰竭 當然先搶救回來 在找看看是否為可逆的原因 : 本以為情況不太好,阿嬤可能會告別人世 : 沒想到在昏迷三到四天後,阿嬤突然清醒了 初期昏迷可能與插管時及插管後的鎮靜劑有關 也可能跟本身的疾病相關 當然可能是可逆的 一周內恢復意識預後當然不錯 : 但是好沒多久,突然又不認得我媽了,也不記得自己是誰,差點以為失智了 : 趕緊叫醫生來,不過隔天她又變正常了,沒有失智狀況,且身體也一天天恢復, 這叫做ICU psychosis 應該是急性譫妄 多數可逆 年紀大的老人住院時很常發生 : 在住院十天後康復出院了 : 直到現在過了兩年了還活得好好的, : 問題就卡在到底要不要救??因為阿嬤確實是被救起來了 : 不過阿嬤是有說插管很痛苦,把她牙齒都弄碎了 : 所以下次再有類似狀況,叫我們不要救她了@@ 下次有類似狀況還是要救... 所謂急救/放棄急救的觀念是這樣 如果病人突然器官衰竭 當然是先急救把生命徵象拉回來 接下來找尋原因 並且治療看看是否可逆.. 如果在積極的治療底下 患者仍無可避免的走向終點 例如氧氣濃度在呼吸器底下仍然無法維持 例如血壓在高濃度強心劑底下仍然無法維持 那麼就算是急救也沒有意義... 白白CPR 30分鐘多讓病人的軀體被折磨而已... 最後給原po 法律上你爸的同居人什麼都不是... 要知道..什麼都不是... : ※ 引述《ryuin (ryuin)》之銘言: : : 我爸急性缺氧, : : 導致昏迷指數一直維持在3, : : 簡單講就是身體完全沒有反應, : : 也沒有辦法接收、釋出任何訊息(看腦波) : : 因為我爹沒有跟他的同居人結婚, : : 所以很多事情的決定都落到我身上了, : : 想當然就像電視、報紙那樣會有不同派系啦, : : 一派主張盡量救,爸爸只有一個。 : : 一派主張要視情況,重點放在顧好我爸的同居人。 : : 一派只有一個,就是一切都以我的利益為考慮。 : : 因為只有我跟弟弟有決定權, : : 所以每天都在風暴的中心被拉扯, : : 比較煩的是因為大多數人都為了當事人好, : : 而且都是我父親的親友, : : 結果因為思想、知識、感情上的不同, : : 就搞成一團亂了, : : 大概介紹一下三個派, : : 一.拼命救派: : : 我爸同居人、跟她的女兒,我姑姑, : : 無法理解或是拒絕理解現況, : : 也不去瞭解知識, : : 整天煩我這個不能簽、那個不能簽, : : 事實上那些根本沒什麼, : : 放棄急救跟治療完全就不會互相影響, : : 不知道他們哪來的創意把兩件事情連接在一起, : : 放棄急救=不治療 : : 我不覺得救個活屍起來對我爸好, : : 但我還是很愛他們的。 : : 二.同居人派: : : 我叔叔、我爸的朋友 : : 主張我做什麼決定都可以,但是都要尊重他的同居人, : : 問題她們就是很不理智啊(攤手 : : 嫌醫生講話不好聽就乾脆不聽了…? : : 基本上這派還是為我爸著想, : : 如果溝通這麼簡單, : : 世界上就不會有戰亂了, : : 我還是很感謝她們。 : : 三.維護我派 : : 就是我媽啦, : : 雖然她是為我好, : : 但是真的太誇張了吧, : : 主張 : : 「我爸沒什麼陪我, : : 現在出事了才要叫我們負責, : : 我們適度參與就好」 : : 這觀念也不是說不對, : : 但我真的不符合我的個性啊… : : 「她們現在拼命搶救 : : 讓他保持生命跡象, : : 哪天她們不想玩了, : : 丟回來還不是你要負責」 : : 她們應該沒那麼糟吧, : : 但是防人知心確實不可無。 : : 本人每天就在種種意見中 : : 被轟炸、被誤解、被責備, : : 我的主張是 : : 「只要為當事人好, : : 得罪誰我都沒關係, : : 反正事過境遷就沒事了」 : : 「我也很不想擔責任, : : 但是事情發生了, : : 我還是會幫他做個最好的決定。」 : : 有點亂, : : 因為是用手機打的, : : 傷眼抱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42.77.97.139

01/14 21:49, , 1F
DNS趕快簽一簽
01/14 21:49, 1F

01/14 22:13, , 2F
未明原因除非當事人拒絕 不然絕對先插先拼再說
01/14 22:13, 2F

01/14 22:13, , 3F
可以放棄急救的先決條件是醫師確認診斷為末期疾病
01/14 22:13, 3F

01/15 00:02, , 4F
不然就是家屬簽拒絕送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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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5 02:50, , 5F
推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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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5 09:11, , 6F
推。你他X的同居人連屁都不是
01/15 09:11,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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