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抒發] 我28歲 但是...
我家也是類似的情況,但我現在知道我不管怎麼做,
我都不會是那個受寵的孩子,
這也算是一種原罪吧,一種與生俱來不可磨滅的負擔。
其實我偶爾還是會對此抱怨,但得到的答案跟推文差不多,
不外乎是因為是男生所以要獨立blabla...
可訓練獨立的方法並不是孤立啊,就像蘇察哈爾燦學打狗棍法也要先拿根棍子吧!
訓練獨立也不是差別待遇,那只會加深一方的不滿...
所以我沒辦法接受這樣的說法。
我也喜歡小女孩,她們是女人跟小孩的綜合體,漂亮又可愛。
但我不會冷落小男孩,我總是問他們在學校的情形,有沒有喜歡的女生,
跟他們打籃球,希望他們可以在成長路上得到我一點幫助,
長大後成為一個好男人。
在原生家庭的不美滿,讓我早就有另組家庭的想法,
所以我想勸原PO,不需要再做熱臉貼冷屁股的事了,
既然父母都偏愛別的孩子,為什麼我們還要去爭取他們的心呢?
到頭來做了那麼多,還是不會改變什麼的,因為你還是兒子的身分,
在他們心裡就是一個應該自己長好好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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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0.224.36
推
08/23 10:05,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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