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外交部對台灣主權未定論的回答

看板MdnCNhistory作者 (如月未緒)時間8年前 (2016/04/13 18:04), 編輯推噓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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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在下要澄清一下,在下並非獨派傳教士 真要說的話在下立場比較接近老人家的三民主義統一中國 再來是當初轉此文是覺得文中詭辯成份很重 希望板上有大大能夠解釋一下其中不合理之處 在下自己學藝不精,就以下的部份提出一些質疑: 1. 文中指稱美英日三國打臉部份,日本那個什麼參議院預算委員會的 在下認為根本就不用討論他﹝因為根本不是外交的範圍﹞ 美英的部份在下則非常懷疑是否為正式外交文件,由這三個東西來 質疑開羅、波茲坦、天皇降伏文,本身似乎是一件很牽強的事。尤 其是這裡的相關當事國見解都是 1949 年後提出,其心態本身就很 可議。 2. 而此文提到開羅、波茲坦、天皇降伏文不能讓ROC取得臺澎主權時指稱 「主要當事國都持與ROC政府不同的見解,而且很巧的是其他當事國都 是聯合國會員國,而且絕大多數都明白說臺澎主權未定。不像ROC政府 硬要說自己是全中國的代表政府而被踢出聯合國」 卻無視於1950年1月5日美國總統杜魯門發表聲明稱:「為了實現這兩項宣 言,福爾摩沙已歸還給蔣介石委員長,過去四年來美國及其他盟國已承認 中國對該島行使權力」 甚至連獨派奉為神般的 葛超智(George H. Kerr)在《被出賣的台灣》一 書中也曾表示:「國務院認為中國政府事實上已控制了台灣,因此美國應 該承認中國對台灣的主權。對我們(美國)來說,台灣『已經是中國的了』 。」 且 1971 以前 ROC 仍是聯合國成員 ,而這些所謂持異議立場的會員國也 未在 1945 ~ 1949 間提出異議。用當事國「事後」異議,還有 ROC 非 UN 會員來說嘴,似乎是流於話術,而缺乏歷史脈絡與當時國際情勢的客觀評估 3. 在領土主權轉移的部份,此文認為領土主權的移轉不是一個國家單方面宣 告可算數。記得以前板上有討論過,國際條約的確可以單方面廢除,廢除 的結果自然會以新約或戰爭的形式來確認。 此文也忽略(或刻意忽略),台灣除了被要求歸還,在抗戰期間對日宣戰時, 已形成與日本雙邊皆主張主權的情形。日本戰敗,台灣主權自然就只剩下 ROC 的單方主張,而此主張的結果已然透過戰爭來確認 4. 舉例 ROC 將台民恢復國籍遭英美抗議(話說 1946 年英美的態度真的是有到 「抗議」這種層級嗎?),但 1946 年日本發生渋谷事件,日本自己就將台灣 人算成外國人了,台灣人怎麼能算是日本國民? 5. 葉公超在公文上的註,也只是外交官寫下在第一線看到列強存心操作下所認 知的隱憂,怎麼就拿來當成 ROC 在自打嘴巴的認知?在下在這邊可以理解的 是,在國家危急存亡之刻,國府極需要列強在外交上的支持,因此在外交上 面對美英之強勢不得不採取妥協姿態。 6. 文中也提到:ROC跟臺澎間絕對不是國家與主權領土的關係,而是「政治 實體」跟「同盟國委託代管地」之間的關係。 可是美國國務院明明過去就表明過:「美國務院反對在台灣舉行公民投票, 以決定台灣是否繼續為中國一個省或交付託管,或成為一獨立國。因為這樣 會使大陸中國認為美國企圖使台灣脫離中國」 連 George Kerr 的託管論都是 1960 年代提出的,都離 1945 多久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3.190.6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dnCNhistory/M.1460541889.A.D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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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買了丘宏達先生關於我國領土的論文集,你可以參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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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講的非常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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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一點﹐聯合國托管理事會已經在1994年11月1日停止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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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了﹐原因是最後的托管地帛琉在1994年10月1日獨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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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同盟國-聯合國的延續立場來說﹐台灣不但在1945年時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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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托管名單內﹐在後來也從未被當做是托管領土過。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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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托管理事會的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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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託管說基本上在台獨界也不算是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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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6 21:49, , 9F
那是這兩年覺醒以後新創立的,正在島內致力推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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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不跟以前的"託管"混淆,還新創了"代管"一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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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N3Xd1qW (MdnCNhis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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