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分享新版CBA中的條款

看板Mavericks作者 (果醬)時間12年前 (2012/07/04 18:03), 編輯推噓8(805)
留言13則, 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以下內容從NBAGM板轉載,若內容有誤或引用不當,還請賜教。 特赦條款(Amnesty provision) 2005年版CBA:2005年到2006年球季前可以揮棄一位球員。該球員的薪水不會被計 入豪華稅計算。 2011年版CBA:任何一個球季之前可以揮棄一位球員(但是在合約有效期限內只能 揮棄一位球員,而根據新版 CBA所簽下的合約不能被揮棄)。該球 員的薪水不會被計入豪華稅和薪資上限計算。被揮棄的球員成為自 由球員,有權和任何球隊簽約之前,有薪資空間的球隊可以對其競 爭報價。 誰得利?就像2005年版的特赦條款,這次的條款讓球隊可以踢掉一張肥約。特赦條 款的好處比2005年的時候還要大-球員薪水全額都可以免於計入薪資上限和豪華稅 。另一項重大改變是球隊可以把這個條款保留下來晚點使用-所以目前控管薪資上 限得當的球隊可以獲益,因為現在沒有使用並不會就此失去。 有薪資空間的球隊因為特赦條款也獲益匪淺,因為他們可以對被揮棄的球員優先提 出報價。舉例來說,如果克里夫蘭騎士隊把特赦條款用在 Baron Davis身上,薪資 空間還有500萬元的球隊就可以提出500萬元的報價取得 Davis的合約。如果這是最 高的報價,該球隊就會得到Davis,並且只要負責他合約中500萬元的部分-而騎士 隊要負責剩下的薪水。這一切會發生在 Davis成為自由球員,並且可以任意和邁阿 密這些球隊簽約之前。 由以上文章內容,可得兩件事, 1.新版 CBA所簽下的合約不能被揮棄 且 豪華稅具累犯 條款(五年內超過四次,每超過一元再多罰一元),所以不簽五年大約給D-Will。 2.依照豪華稅相關規定,在舊有CBA條款下簽肥約的球員一定很多會被特赦,不如到時再 撿。 再來,有關新版CBA的收益分享、豪華稅、中產階級例外條款,都對有薪資空間的球隊有 利。所以Cuban才會一直強調"彈性"的重要吧。 雖然今年補強,目前看似失敗,但逢低買進才是智舉阿! 現在就比誰的氣長,可以撿便宜 。我個人相信Cuban是有機會就會捨得花錢的老闆。 歡迎大家討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6.229.114

07/04 18:07, , 1F
跪求庫班大大神之交易或是神之簽人出現吧!!!!!!!
07/04 18:07, 1F

07/04 19:03, , 2F
相信庫班
07/04 19:03, 2F

07/04 19:27, , 3F
簽大約對球團來說也是很冒險呢
07/04 19:27, 3F

07/04 19:42, , 4F
Qban:別人笑我太瘋癲,我笑他人看不穿~(@@
07/04 19:42, 4F

07/04 19:52, , 5F
五年約是原球隊才可以出吧 其他球隊最多只能出四年吧
07/04 19:52, 5F

07/04 19:53, , 6F
不過是印象拉XDD
07/04 19:53, 6F

07/04 19:59, , 7F
是等大家都把薪資空間填得差不多了我們才動?
07/04 19:59, 7F

07/04 20:12, , 8F
可能明年的機會比較好吧~能跟小牛搶的有誰嘛?
07/04 20:12, 8F

07/04 20:14, , 9F
黃蜂啊,薪資超嚇人,只有2.5M (目前看來)
07/04 20:14, 9F

07/04 22:51, , 10F
明年的機會......明年復明年 明年何其多
07/04 22:51, 10F

07/04 22:52, , 11F
有無限多個明年 但球員的職業生涯是有限的
07/04 22:52, 11F

07/04 22:53, , 12F
可以再一年啊 就可以在季中看到Dirk講Terry講的話
07/04 22:53, 12F

07/05 09:12, , 13F
也要看Dirk氣有沒有這麼長
07/05 09:12, 13F
文章代碼(AID): #1Fz1K717 (Mavericks)
文章代碼(AID): #1Fz1K717 (Maveric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