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請問一下研究生的研究助理金可以繳回嗎
※ 引述《winchin (撼動宇宙的第一小步)》之銘言:
: 既然這樣
: 如果你要流用到別地方
: 比如說把助理費流用到耗材上
: 那就少聘助理,然後把部分錢報成耗材費去跟會計室請款就好了阿
不全然是這麼簡單,計畫審查階段就會有要求編列人事預
算,包含聘雇的助理性質,人月數,薪資預算。然後以國科會
來說,人事經費能入不能出,換句話說,國科會僅允許一定比
例的錢流入人事費中,但是已編列人事費是不能流出到其他業
務項目中。
而且雖然已經有編列耗材和其他項目的業務費,但是因為
審核過程一來一往一定多少會被刪減預算,大概只有人事費這
塊因為國科會有助理核薪標準,只要人月數通過,預算差不多
就是這麼多。所以說確實有些實驗室的實驗室公基金是來自於
碩士生的人事費用(這筆錢說多不多,說少卻也不少,以兩個
碩士兼任助理一個月12000來算,假設繳回一半,一年也有7萬
多元,差不多是一般計畫耗材費的10%了)。
確實,也是有教授是把這筆錢放進自己口袋的,但是也是
有不少實驗室是要求把這筆錢繳回(部份或全額)做公費使用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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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gamer 來自: 140.112.46.102 (03/23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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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4 02:21,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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