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閒聊] 什麼時候台灣殺警也可以唯一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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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 《Satoman》 之銘言:那反過來說. 你殺警就一定得死,一般人怕死的會去殺警察嗎?. 今天我發現殺警也不一定判死,那我幹嘛手下留情,反正我還有機會活下去. 目擊者我也殺一殺,反正我還是有機會活下去. 不要說不可能,不就有一個殺完幾個人就說「反正不會判我死刑」的?. 所以重點是那些殺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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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論點挺常見且合理的吧,就怕破罐破摔,. 重點是「唯一」,而不是法律本身多重。. 當年是因為有一條KMT還在中國時要打日本和阿共時訂的懲治盜匪條例一直沿用,. 那條規定一堆犯行是只能判處死刑,像是海盜、放火搶劫、劫財劫色、擄人勒贖之類的。. 這邊擄人勒贖影響最大,因為當時就是綁人要錢 = 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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