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西洽的雙重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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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像這樣有獨創性,比如美少女戰士、2粒包子頭那位a。她形象和知名度已大成功,我這麼說好了,你畫個m、L、XL、2L的a或穿運動長褲的a---誰都會想到a不是嗎?. 你畫的那些m、L、XL、2L的a或穿運動長褲的a能不能取得更大的利益才是出版商在乎的。. 所以重點是在a--它形象和知名度已成功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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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alter741225 (瓦特)》之銘言. 其實特!哥的問題. 讓我想問…另一件事. 到底一個角色的元素要達到什麼程度. 才能取得一定的權利. 比如說. 我拿一根橫線去申請商標. 一. 像這樣. 這百分之百不會過關的吧. 同樣的. 畫一個穿汗衫的普通阿伯. 去公園都會遇到幾百個的那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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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 因為我想知道原作是不是完全創作. 可能有人以為我是想幫抄襲方說話. 但不是. 二創這東西. 雖然放到今天已經變質到一個不像話了. 但是不管大手再怎麼賺. 他們還是能有一個中心思想. 那就是愛. 一份傳遞自己喜好($$$$$$$)的愛. 而他們大多也可以催眠自己. 這份愛 對原作來說也帶著宣傳的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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