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桃園毒駕拒檢奪3命「3月吸毒輕判4個月」判決書:
※ 引述《ILoveMegumin (望月穂波的專屬刻印蟲)》之銘言:
: ※ 引述 《pchooooome (千石ユノ的胎盤)》 之銘言:
: : 標題: 桃園毒駕拒檢奪3命「3月吸毒輕判4個月」判決書:
: : 時間: Sat Jun 13 22:18:35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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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桃園毒駕拒檢奪3命「3月吸毒輕判4個月」判決書:對他人無重大實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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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M2w8Ic-Msx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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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看到真的快吐了
: : 這島真的不能待人了
: : 路上毒蟲感覺就超多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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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吸毒是這樣的
: 大家都沒有吸過毒
: 當然也不會去認真去讀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第一次吸毒或是3年後再犯是根本不能被判刑的
: 只能聲請送勒戒所或送醫院
: 等到勒戒完後或是治完後
: 就能拿到不起訴或緩起訴未撤銷的優惠
: 甚至檢察官如果因此誤為起訴
: 法院會直接判不受理 連看都不用看了
: 至於施用之所以被判刑
: 那一定是3年內再犯
: 不然就是緩起訴被撤銷
: 因為在醫院戒癮治療期間又忍不住偷吸之類的
: 這種做法大概針對公眾人物或是真心悔改的人比較有效吧
: 那些敗類大概就進進出出的
: 走到熟悉後 他們甚至還比司法人員更熟
: 在觀察勒戒跟有期徒刑的法律定義不同
: 導致有的司法人員超容易在這轉換期間出包
: 就被這些死毒蟲抓到換取國賠的機會
: 結論就是這些死罪犯都是政府的心肝寶貝
: 公務員做到過勞還要看他們這些敗類的臉色
: 故意設計一堆容易疏失的白癡制度跟行政流程
: 讓這些敗類有機會搞公務員換取國賠
ILoveMegumin: 目標都是讓監獄關越少人越好
所以以後犯人多到監獄關不下
量刑就會從輕或是直接放
犯罪的人越多 罪犯的人越少
是這樣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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