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脆熱議:年收千萬!知名網紅竟住社會住宅 嗆:

看板Marginalman作者時間5小時前 (2026/03/29 13:37), 5小時前編輯推噓1(101)
留言2則, 2人參與, 5小時前最新討論串19/19 (看更多)

03/29 13:19,
它們家住很久 羅傑應該知道申請人是誰吧 會這麼大聲一定
03/29 13:19

03/29 13:19,
有把握是合法 但他可能忽略媽媽或許給他的資訊是錯的
03/29 13:19

03/29 13:21,
從影片說法 一開始是保障名額(這邊大概是他們家沒錯) 後續
03/29 13:21

03/29 13:21,
資格變成要用抽的(這邊就不知道是用誰名字)
03/29 13:21
肥肥幫人研究社宅抽籤5年 社宅沒有保障名額 特殊身分保障戶是分籤池 提高機率中籤 https://rent.thurc.org.taipei/Rental/Site/xinqiyan/1 (四)特殊身分保障戶: 除前揭基本資格條件,並應具備下列情形之一: 原住民族戶:申請人本人應具設籍本市原住民族身分。 低收入戶:申請人本人應具本市列冊低收入戶資格,並以申請截止日前具有低收入戶資格 為計算基準日。 其他特殊情形身分戶:申請人或家庭成員有符合以下家庭或個別狀態之一者: (1)家庭狀態: 甲、本市列冊之中低收入戶之家庭(限申請人)。 乙、育有3名以上未滿20歲子女之家庭。 丙、因離婚、喪偶、未婚生子且獨自扶養未滿18歲子女之單親家庭(限申請人)。 丁、符合特殊境遇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所定,祖父母扶養18歲以下父母無力扶養之孫子 女之隔代教養家庭(限申請人)。 戊、配偶處一年以上之徒刑且在執行中之家庭(限申請人)。 己、獨居身心障礙者(限申請人)。 庚、65歲以上獨居長者。 辛、受家庭暴力或性侵害之受害者及其子女之家庭。 (2)個別狀態(家庭成員有以下情形): 甲、家庭成員為未滿7歲、7歲到未滿18歲、65歲以上未滿75歲(原住民族55歲以上未滿65 歲)或75歲以上(原住民族65歲以上)者。 乙、身心障礙者。 丙、經照顧管理中心評估為失能者。 丁、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者或罹患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者。 戊、街友。 至於家庭成員是參與抽籤時就要繳交給市府戶籍謄本 https://rent.thurc.org.taipei/question 何謂家庭成員?如何計算人口數? (一) 家庭成員: 申請人及其配偶。 申請人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及與該直系親屬不同戶籍之配偶。 申請人父母均已死亡,且其戶籍內(同一戶號之戶內)有需要照顧之未成年或已成年仍在 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之兄弟姊妹。 第1項至第3項人員孕有之胎兒。 抽籤的必須是直系親屬 羅傑的兄弟姐妹是旁系親屬 一般抽中也不能讓羅傑住 ※ 引述《Vedan (味丹)》之銘言: : ※ 引述《hollande ()》之銘言: : : 推 qscxz: 聽完影片,他們家住很久了吧,從一開始保障名額變成要抽籤 03/28 18:19 : : → qscxz: 而且也不是媽媽自己住,是一家人同住(有提到他跟他姊) 03/28 18:19 : : 但根據北市住都中心初步了解,羅傑本人「非社宅承租人」,也不是「承租人 : : 申請社宅的家庭成員」。由於社宅不得供三親等親屬以外之人使用,後續住都中心將會辦 : : 理訪視作業,進一步釐清實際居住狀況。 : : 市政府已經說不是他家人申請的 : : 更猛了 : : 找人代抽必搬 : 推 Vedan: 現在是在查他是不是合法登記住戶 跟他有沒有錢無關 03/28 17:29 : 所以我昨天一直在強調阿 : 跟他有沒有錢無關 : 然後最後應該只是搬走+補差額 : 除非他還有造假什麼啦 : 那就死很透徹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72.31.13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774762654.A.07D.html

03/29 13:39, 5小時前 , 1F
羅傑是低能兒 應該算吧
03/29 13:39, 1F

03/29 13:41, 5小時前 , 2F
這樣看來真的是羅傑自己沒研究清楚就開嗆(笑
03/29 13:41, 2F
※ 編輯: hollande (218.172.31.138 臺灣), 03/29/2026 13:4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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