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脆熱議:年收千萬!知名網紅竟住社會住宅 嗆:

看板Marginalman作者 (味丹)時間6小時前 (2026/03/29 13:08), 編輯推噓2(204)
留言6則, 3人參與, 5小時前最新討論串16/19 (看更多)
※ 引述《hollande ()》之銘言: : 推 qscxz: 聽完影片,他們家住很久了吧,從一開始保障名額變成要抽籤 03/28 18:19 : → qscxz: 而且也不是媽媽自己住,是一家人同住(有提到他跟他姊) 03/28 18:19 : 但根據北市住都中心初步了解,羅傑本人「非社宅承租人」,也不是「承租人 : 申請社宅的家庭成員」。由於社宅不得供三親等親屬以外之人使用,後續住都中心將會辦 : 理訪視作業,進一步釐清實際居住狀況。 : 市政府已經說不是他家人申請的 : 更猛了 : 找人代抽必搬

03/28 17:29,
現在是在查他是不是合法登記住戶 跟他有沒有錢無關
03/28 17:29
所以我昨天一直在強調阿 跟他有沒有錢無關 然後最後應該只是搬走+補差額 除非他還有造假什麼啦 那就死很透徹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0.92.14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774760911.A.BE5.html

03/29 13:15, 5小時前 , 1F
難怪會說是媽媽抽的 因為被抓到代抽更嚴重
03/29 13:15, 1F

03/29 13:18, 5小時前 , 2F
他嗆去檢舉真的很好笑
03/29 13:18, 2F

03/29 13:19, 5小時前 , 3F
它們家住很久 羅傑應該知道申請人是誰吧 會這麼大聲一定
03/29 13:19, 3F

03/29 13:19, 5小時前 , 4F
有把握是合法 但他可能忽略媽媽或許給他的資訊是錯的
03/29 13:19, 4F

03/29 13:21, 5小時前 , 5F
從影片說法 一開始是保障名額(這邊大概是他們家沒錯) 後續
03/29 13:21, 5F

03/29 13:21, 5小時前 , 6F
資格變成要用抽的(這邊就不知道是用誰名字)
03/29 13:21, 6F
文章代碼(AID): #1foBFFlb (Marginalman)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6 之 19 篇):
文章代碼(AID): #1foBFFlb (Marginal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