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推 Victoryking: 這就是法律 對ㄚ 見解差異就是
※ 引述《wu10200512 (廷廷)》之銘言:
: 難怪大法官誰都不讓
: 原來這等於選一個自己喜歡的教宗來解釋聖經
: 那古蘭經入法好像也還好
: 幫伊斯蘭教解套了
共和黨掌控了聯邦最高法院
直接就把羅訴偉德案給翻了
你就說厲害不厲害
羅訴偉德案是一個在教科書上那種
鐵打不動的判決
畢竟都50年過去了
結果說翻就翻了
對ㄚ
如果大法官都是綠的
那副署大概也會被解釋成可以卡國會的法案了
你島不愧為公法學的聖地
只要朝小野大 就會出現各種神人見解
各種舉世無雙的創新 都在這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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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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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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