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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Marginalman作者 (諾諾豬)時間2月前 (2025/03/13 10:13), 編輯推噓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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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審法當年的修法是為了終止威權時期軍審留下的遺毒。如今賴清德總統要有條件地針對 「#境外敵對勢力」重啟,那配套務必要做足。 總統賴清德的「恢復軍審」,很多人來問我看法,不過,就如同2019年我曾對韓國瑜院長 直指「台灣沒軍法」發表的看法一樣,我認為應該再次向大家重溫十二年前軍審法修法的 事實。 第一,事實面,《陸海空軍刑法》,自1929年起實施,至今從未廢除,軍法一直存在;《 軍事審判法》2013年三讀通過的結果,是軍人涉及刑事案件在非戰時回歸一般法院去做審 理。 第二,當年的修法,是因為從威權時期以降,檢審不分與人權侵害不斷,已經累積了過多 的冤案,卻從來沒有進行過有效的檢討。這其實與「軍隊管理現代化」是在同樣的趨勢之 下發生的,目的之一,也包含是體質強健提升戰力。 第三,就我對現有資訊的了解,賴清德的宣布,在於「收買、洩密、滲透」的共諜案件, 並與檢調司法機關協力處理「軍事犯罪」,尚不包含一般普通刑事案件。 如果是涉及到外國軍事和情報力量介入、涉及我國重要國家安全,有重大的正當性和必要 性,那未來也必須清楚框架軍事審判的適用範圍。 第四,依我的了解,為了呼應當年修法的理由,此刻也會有配套的討論,包含,訂定軍事 法官條例,軍事法院、軍事檢察署組織法等,但過往詬病的權力結構,包含「官官相護」 問題如何解決?會不會因此與目的背道而馳?這仍是需要被解決的疑慮。 謝謝大家的關心及詢問,雖然我已不在立委職務,不過,我會持續關注,以上是我目前的 看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3.134.15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741860821.A.E17.html

03/13 18:14, 2月前 , 1F
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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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3 18:14, 2月前 , 2F
屍骨未寒
03/13 18:14, 2F

03/13 18:15, 2月前 , 3F
時空背景不同之術
03/13 18:15, 3F

03/13 18:15, 2月前 , 4F
當初在軍隊裡被踐踏的仲丘 現在還是被踏著 笑死
03/13 18:15, 4F

03/13 18:17, 2月前 , 5F
姐姐靠弟弟飛黃騰達後 弟弟就可以扔了
03/13 18:17,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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