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姆咪] 其實要修無期徒刑那個吧

看板Marginalman作者 (味丹)時間1年前 (2024/12/11 13:34), 1年前編輯推噓2(202)
留言4則, 4人參與, 1年前最新討論串3/3 (看更多)
※ 引述《Anaphylaxis (過敏性休克)》之銘言: : ※ 引述《A00610lol (A霖霖 )》之銘言 : : 就是終生監禁吧 : : 媽的 本來廢死那群沒意見 : : 現在連這個也要吵什麼人權 乾 : 推 snocia : 確實是有不少反對死刑的支持終生監禁,可是那就要蓋監獄 : 我認為 : 最輕本刑五年以上之罪刑 : 上限設為五年 : 最輕本刑五年以下之罪刑 : 皆可易科罰金 : 這樣就 : 不用蓋監獄了 : 我們要用愛 : 感化這個世界的罪惡 : 懂嗎 : ? 不然五年以下的 用電子腳鐐+化學去勢 給他們到特定地方上班 上班收入的話 政府7他們3 這樣解決了監獄滿的問題 也解決了他們工作問題 制服的話我挑好了 https://i.imgur.com/bHUfdhe.jpeg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9.35.9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733895264.A.452.html ※ 編輯: Vedan (42.79.35.96 臺灣), 12/11/2024 13:34:59

12/11 13:34, 1年前 , 1F
支持!
12/11 13:34, 1F

12/11 13:35, 1年前 , 2F
強制工作早就被說違憲了吧 我記得
12/11 13:35, 2F

12/11 13:36, 1年前 , 3F
不能去世喇 有些客人喜歡吸大屌
12/11 13:36, 3F

12/11 13:38, 1年前 , 4F
器官賣一賣可能比較快 對不起
12/11 13:38, 4F
文章代碼(AID): #1dMIHWHI (Marginalman)
文章代碼(AID): #1dMIHWHI (Marginal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