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姆咪] 不過我也能體諒某人的狀況啦...

看板Marginalman作者 (搜狗)時間1年前 (2024/10/19 17:22), 編輯推噓1(101)
留言2則, 2人參與, 1年前最新討論串13/17 (看更多)
我台北大學金融學士 昆士蘭大學資工碩士 台大法律學分班40C 給我插嘴一下可以? 我也算個法律人吧? 可以不要吵薪水嗎? 因為吵薪水根本不知道可支配所得多少啊, 應該要直接比資產的吧? 交易員都會比誰AUM大也就是誰管理的資本多, 資本主義的世界, 給人打工的才在比薪水吧? 甚麼時候你們可以比資產? 土地、房地產、股票, 拿出來比阿, 開趴踢了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232.114.23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729329727.A.B2F.html

10/19 17:23, 1年前 , 1F
沒人在乎 你有牌的話再說
10/19 17:23, 1F

10/19 22:49, 1年前 , 2F
你念法律學分班幹嘛
10/19 22:49,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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