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姆咪] 不過我也能體諒某人的狀況啦...
我台北大學金融學士 昆士蘭大學資工碩士 台大法律學分班40C
給我插嘴一下可以?
我也算個法律人吧?
可以不要吵薪水嗎?
因為吵薪水根本不知道可支配所得多少啊,
應該要直接比資產的吧?
交易員都會比誰AUM大也就是誰管理的資本多,
資本主義的世界,
給人打工的才在比薪水吧?
甚麼時候你們可以比資產?
土地、房地產、股票,
拿出來比阿,
開趴踢了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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