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姆咪] 我只能說,自己不幸被神經病纏上...已回收
※ 引述《Ayako (美好的2007)》之銘言:
: 最後一句提醒了我,
: 若依照尚市長的邏輯,
: 他豈不就是法院認證的低能?
Ayako講的是,某骨科醫生花了五六萬律師費,成功把他罵我低能的案子弄成不起訴。
我們先不管這名骨科醫生財大氣粗的問題,Ayako的論點有兩個問題:
1. 地檢署不起訴,那就代表案子沒有進入一審,
根本沒有一審,怎麼會是"法院認證"呢?
2. 地檢署不起訴的原因是,"尚市長這個ID,跟鄭天恩本人的連結不夠有力",
但我當時有舉出我在PTT很多板面,都有實名發文,
所以那個檢察官的不起訴理由是有問題的。
我去找瑩真律師--她也被骨科醫罵了低能--請教(當然有付律師費),
瑩真的看法是,"檢察官的理由很有問題,但不值得花大錢打這場官司"
當時我本來有想聘瑩真去打自訴,這樣就可以進一審,
但價錢實在是有點貴,而我沒有骨科醫那麼有錢,所以這是錢的問題。
以上是回答Ayako提出的問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00.75.18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721297835.A.96C.html
推
07/18 18:19,
1年前
, 1F
07/18 18:19, 1F
我查一下喔...
https://www.tph.moj.gov.tw/4421/4475/632364/1082638/post
不行,自訴一定要請律師。
※ 編輯: goetz (122.100.75.188 臺灣), 07/18/2024 18:20:25
→
07/18 18:20,
1年前
, 2F
07/18 18:20, 2F
→
07/18 18:20,
1年前
, 3F
07/18 18:20, 3F
→
07/18 18:21,
1年前
, 4F
07/18 18:21, 4F
我只是把事情就事論事講清楚,免得大家一頭霧水。
※ 編輯: goetz (122.100.75.188 臺灣), 07/18/2024 18:22:14
推
07/18 18:26,
1年前
, 5F
07/18 18:26, 5F
可以說是"檢察官認證的鈔能力",有錢真好...
※ 編輯: goetz (122.100.75.188 臺灣), 07/18/2024 18:27:20
→
07/18 18:27,
1年前
, 6F
07/18 18:27, 6F
To Kana:
請注意,骨科醫是在地檢署階段就花五萬,如果起訴,他還要繼續砸錢。
一般來說沒有人在地檢署階段砸錢的,除非真的是有錢到爆...
所以我才說這叫"鈔能力",有錢真的萬能。
※ 編輯: goetz (122.100.75.188 臺灣), 07/18/2024 18:30:05
→
07/18 18:31,
1年前
, 7F
07/18 18:31, 7F
推
07/18 18:34,
1年前
, 8F
07/18 18:34, 8F
→
07/18 18:38,
1年前
, 9F
07/18 18:38, 9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 之 3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