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當初法律學者支持原住民持有獵槍,有錯嗎?
三法律證人︰保障原民狩獵權
https://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1076882
2017/02/10 06:00
〔記者張文川、項程鎮/綜合報導〕最高法院傳喚三位法律學者到庭作證,三人證詞一面
倒認為,本案應以原住民基本法優先於野生動物保育法,原住民狩獵權應受保障,政府不
能以法律限制原住民的獵槍不能進化,也不應限定狩獵季節,「難道要規定漢人只能在端
午節吃粽子?」
不能以法限制 獵槍不能進步
台大法律系教授王皇玉指出,打獵有罪的判決已違反憲法增修條文對原住民的保障,形同
違憲,若王光祿非常上訴失敗,可聲請釋憲。她說,規定原住民只能在祭儀慶典期間打獵
也不合理。
她說,台灣法律獨步全球,槍砲條例竟要求原住民只能自製獵槍打獵,哪個國家會要求打
獵前還得先造槍?「警政署何不設計一把自製獵槍去打獵,看射得死嗎?」警政署代表黃
智銘回應,正研究是否開放原住民使用制式獵槍。
(詳文請參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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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那些法律學者好像認為,對於原住民持有獵槍,法律不應該有所限制...
那麼現在還這麼認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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