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大家請進已回收

看板Marginalman作者 (瓦特 \|/)時間2年前 (2023/02/10 12:06), 2年前編輯推噓1(108)
留言9則, 6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12/58 (看更多)
※ 引述《medama ( )》之銘言: : 實際上我一開始就講了 : 台灣最低就是滿半年3天 滿一年再給7天 : 第一年過完就至少有10天起步 這種3+7的講法我不是很喜歡啦 因為特休是有期限的 雖然可以延 但看起來公司不讓你延也沒違法 必須勞資雙方都同意 才可以延期 事實上討論特休應該要以"單位期間"來討論 才是比較嚴謹的 : 推 RedSalmon601: 台灣是滿半年3天 一年再給你4天啊 共7天 02/10 11:40 這段真的是搞錯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1.137.1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676001999.A.1C9.html

02/10 12:07, 2年前 , 1F
求求瓦特不要再抓紅鱈魚出來鞭了
02/10 12:07, 1F

02/10 12:07, 2年前 , 2F
哈哈哈
02/10 12:07, 2F

02/10 12:08, 2年前 , 3F
瓦特 他講法又變了 他一開始講特休放不完換薪水
02/10 12:08, 3F

02/10 12:08, 2年前 , 4F
我只想問 勞資雙方同意 當資方要求時 勞方怎麼說不
02/10 12:08, 4F
所以唯一的可行性其實是你想延 公司也想延 才有得談 這兩方只要有一方不想延 都沒得談 也是會有公司想延 不想發錢 員工不想延 想拿錢 這樣的狀況的

02/10 12:08, 2年前 , 5F
所以照他理論沒有延期的意思
02/10 12:08, 5F
※ 編輯: walter741225 (27.51.137.17 臺灣), 02/10/2023 12:10:28

02/10 12:09, 2年前 , 6F
通常比較好應該是資方設一些獎勵門檻鼓勵休假
02/10 12:09, 6F

02/10 12:10, 2年前 , 7F
資方一般會鼓勵休掉
02/10 12:10, 7F

02/10 12:13, 2年前 , 8F
上面補充講的不好 應該說 要一方想延 另一方不排斥
02/10 12:13, 8F

02/10 12:13, 2年前 , 9F
這樣才有最基本的可能性
02/10 12:13,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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