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姆咪] 房東又把房子賣掉了,又要流浪了

看板Marginalman作者 (夜空メル的かぷ民)時間2年前 (2022/03/04 21:42), 編輯推噓2(206)
留言8則, 5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3/4 (看更多)
※ 引述《a2382307 (高山流水)》之銘言 : 剛剛房東打電話給我, : 這幾天房仲會帶人看房子, : 要我開門, : 這已經是第四次搬家了, : 每次搬家都要花好多時間整理,好多運費, : 心情難免低落, : 好想要在這個城市有一個自己的窩喔, : QQ 民法 第425條 出租人於租賃物交付後,承租人占有中,縱將其所有權讓與第三人,其租賃契約,對於受讓 人仍繼續存在。 白話文就是 在租約到期之前 就算房東把房子賣出去了 租賃契約都還是會存在 也就是說 買家也不能把你趕走 至少在租約到期之前都不行 如果房東/買家把你趕走 你可以告他 這就是大家常說的 買賣不破租賃 姆咪 -- https://i.imgur.com/CQh30Jb.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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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21:45, 2年前 , 1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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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21:45, 2年前 , 2F
法律肌肉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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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21:45, 2年前 , 3F
感謝,不過6月就要到期,也差不多該開始找房子了,好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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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真難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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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21:49, 2年前 , 5F
房東應該也不敢敢趕你走 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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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21:53, 2年前 , 6F
是你拯救了租客嗎?勝王我的…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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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21:57, 2年前 , 7F
拯救租客的是立法委員 但是普通人不會學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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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21:58, 2年前 , 8F
不懂法就沒辦法保護自己 對ㄚ==
03/04 21:58, 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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