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甲甲明知有愛滋還是捐血有犯法嗎
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
第 21 條
明知自己為感染者,隱瞞而與他人進行危險性行為或有共用針具、稀釋液或容器等之施打行
為,致傳染於人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明知自己為感染者,而供血或以器官、組織、體液或細胞提供移植或他人使用,致傳染於人
者,亦同。但第十一條第二項但書所定情形,不罰。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危險性行為之範圍,由中央主管機關參照世界衛生組織相關規定訂之。
看起來是犯法的
不過甲甲們一直想強姦掉這一條
說什麼U=U的
但是目前好像還沒強姦成功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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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7 08:45,
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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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7 08:45,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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