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建議新增禁止未經同意使用他人文字之板規已回收

看板Marginalman作者 (毛毛象)時間4年前 (2021/09/26 08:51), 編輯推噓-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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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之銘言: : 先簡單地說吧: : #1XJo4F7n (Marginalman) : 這位發文者明知我早已經在先前發表的文章內宣告「禁止使用我的文字」,然而仍執意使 : 用之 : 而查了板規,發現僅有「轉錄文章需經發文者同意,未經同意轉錄文章者,經原發文者檢 : 舉,水桶兩週」這條規定。 : 但是,根據《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 : 已明確表示「未經作者同意,於看板轉載他人任何形式或內容之文章」此舉為其一看板違 : 規行為 : 又根據第八條第一項,該行為應「由板主認定事實之有無」。 : 因此,在此鑒請板主群考量,是否應修改前面的板規為「轉錄或複製本板文章需經發文者 : 同意」,謝謝。 : *根據 #1Kg1WbQP (PttLaw),單純引用網址、文章代碼者,不在此限 我笑了 難道你做了佛跳牆 別人就不能做佛跳牆嗎? 你唐牛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7.138.8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632617514.A.885.html

09/26 08:52, 4年前 , 1F
而且照他的要求,PTT原本功能就有顯示回的原文
09/26 08:52, 1F

09/26 08:52, 4年前 , 2F
這樣是不是也要下去XD
09/26 08:52, 2F

09/26 08:54, 4年前 , 3F
不准冒充覽毛像==
09/26 08:54, 3F

09/26 08:57, 4年前 , 4F
可以說除外條款啊,比如「回文引用前一篇內容者」之類的,
09/26 08:57, 4F

09/26 08:57, 4年前 , 5F
就不得主張該違規
09/26 08:57, 5F

09/26 08:58, 4年前 , 6F
推文算不算內容?
09/26 08:58, 6F

09/26 08:59, 4年前 , 7F
馬來人 你先去看中華民國學術網路相關規定拉
09/26 08:59, 7F

09/26 08:59, 4年前 , 8F
我真的笑死
09/26 08:59, 8F
文章代碼(AID): #1XJyGgY5 (Marginal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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