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你板法律系請進已回收

看板Marginalman作者 (善良★小埋騎士)時間5年前 (2021/04/21 18:25), 5年前編輯推噓6(6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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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想到之前蘋果的新聞 太荒謬 偷車歸還 不算竊盜 「鼓勵犯罪 將成司法災難」 2012/09/07 06:00 【綜合報導】偷了東西只要放回原位,竟然就不算竊盜罪,難道以後大家在路邊看見別人 的保時捷,就可以隨便「借」來開?基隆一名男子經常在深夜偷走鄰居的機車出外玩耍作 樂,之後再將機車放回原處,基隆地檢署認為他「沒有據為己有意圖」,裁定不起訴處分 。對此,被害人昨獲知痛罵:「這是鼓勵大家亂騎別人的機車代步嗎?」 被害莊姓女子得知檢方對楊大明不起訴處分,她忿忿不平說:「哪有說偷騎別人的機車, 只要再騎回原處,刑法上就沒有罪責,如果是這樣,那不是鼓勵大家,都可以亂騎別人的 機車代步嗎?」 一般民眾對檢方的裁決亦表示不贊同,張姓大學生(20歲)對於不起訴處分結果感覺很離 譜,他說:「這樣等於認同偷了錢之後,再賺錢還給對方是一樣的。」擔任教職的蕭小姐 (31歲)認為,檢方的作法很不合理,明明是有偷車行為,就應該用竊盜罪辦他。 立委潘孟安則批檢方,竊賊因歸還機車沒有犯意就除罪化,此案例恐將增加警方維護治安 的困難,「甚至像變相鼓勵民眾犯罪,將成司法災難!」另對司改團體提議可修法填補此 漏洞,他說樂觀其成,但茲事體大,建議法務部開多場聽證會討論。 民眾看法: 「偷就違法」 廖小姐 27歲 服飾業 偷了再還就不違法我不認同,我覺得偷竊就是偷竊,不能因竊賊把機車還回去就不算,重 點應該是過程。 「應該起訴」 鄭先生 29歲 公務員 偷騎人家機車歸還不起訴,我覺得一點都不合理,實在太誇張了,把車騎走就是竊盜罪。 應該被起訴。 「很不合理」 葉先生 22歲 學生 我覺得不合理,如果這樣不算竊盜不起訴,那以後大家去偷別人機車,用完再放回去就不 算是竊盜了。 姆咪== 是說我覺得最靠背的是蘋果把訪問的民眾照片都po上來 還有那個鄭先生都考到公務員了還不懂刑法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21.3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619000757.A.1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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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觀我們阿埋雖然沒有考上 卻很懂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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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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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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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起 我開玩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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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 一般人哪會懂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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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東西理論上法緒蠻有機會讀到的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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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要考刑法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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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至少要會一點吧 阿我主要是說蘋果新聞超白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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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每個評論的民眾都放一張大大的照片 根本黑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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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身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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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國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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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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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盲公務員 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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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就照妖鏡啊 各路明星通通把你拍得超醜 如果你上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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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很好看就是真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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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拍照沒經過本人同意嗎?我沒被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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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給他訪問他就當你同意了 不會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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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1 18:37, 5年前 , 19F
黨國意識原來是這樣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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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1 18:38, 5年前 , 20F
純好奇,那如果只是騎走又歸還是完全無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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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指竊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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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民事問題 然後可能違反社維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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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擔心這位鄭先生 如果他被同事拿這新聞整天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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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1 18:39, 5年前 , 23F
盲 最後受不了自殺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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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1 18:39, 5年前 , 24F
公務員通常會考行政法 但刑法就不一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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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weichipedia (223.137.21.38 臺灣), 04/21/2021 18:39:49

04/21 18:39, 5年前 , 25F
好擊敗喔....阿埋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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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1 18:40, 5年前 , 26F
瓦特你那個問題應該只能用民法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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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1 18:40, 5年前 , 27F
刑法就真的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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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weichipedia (223.137.21.38 臺灣), 04/21/2021 18:40:36

04/21 18:41, 5年前 , 28F
在下還有一招 判竊盜汽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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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1 18:41, 5年前 , 29F
那報導就有問題 沒有很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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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1 18:43, 5年前 , 30F
不過腳踏車沒有汽油 不知道上面還有什麼油能竊盜
04/21 18:43, 30F

04/21 18:43, 5年前 , 31F
煞車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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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1 18:45, 5年前 , 32F
竊盜椅墊上的肥宅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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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1 18:45, 5年前 , 33F
講到車類 男人不理智滿正常的
04/21 18:45, 33F

04/21 18:45, 5年前 , 34F
因為有不少男人把養車當老婆在養 這種拿去用再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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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1 18:45, 5年前 , 35F
已經有牛頭人那個味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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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1 18:46, 5年前 , 36F
可怕==
04/21 18:46, 3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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