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個人的看法
※ 引述《tzunghan (Member Sheep!)》之銘言:
: 個人認為5-9-1的規定目的
: 是不要讓同一使用者之文章 占用過多板面
: 但也不是要限制使用者的發文篇數而規範的
同意 支持 我上次擬公告的時候也是從立意去思考 解釋
先不論組務怎麼判 但既然已經有檢舉案例
那也可預期這條板規接下來會比較常出現在檢舉區
都要用的話 可以趁熱討論一下板規 完善一下 讓它更適合看板一點
首先是我覺得3篇當硬限制不夠合適
單人一小時內3篇看似很寬鬆 但以看板某些時間段來說 1小時發到百篇都不是不可能
一小時刷到4.5頁的程度 發3篇其實不多
如果性質相似就out 那一些討論話題會容易違規
我舉個例子 以LOL大比賽來講 一小時其實很容易超過3篇
前後可能會有:賭盤分析 陣容分析
中間可能會有:美技精華 驚嘆個會戰 採訪太好笑
實際操作上 可能違規案例:
[標題] 對戰組合賭盤 複製賭盤內容 預測
Re:[標題] 對戰組合賭盤 選角完分析
這是每個看的人都可能參與的 不能逼我在推文打一堆欸
阿誰手癢多發一篇對戰比賽內容的就out了
要說我們看比賽的人特別會洗文嗎
但我們其實不少篇都好幾十個推文捏 很擠了
這還只是比較稀有的大比賽 小比賽多擠幾個 LCK+LPL
或者再加運動賽事 VT什麼的 單話題其實就很有機會到上限
那如果再撞時間段 這年頭誰一次只看一個比賽 螢幕這麼多 手這麼多
所以篇數 時間 或內容 這部分我會覺得說有一些地方調整 或加細項
例如說限制在1or2頁內、同標題re文不限或放寬篇數/時間
可以再多討論啦
硬要講當然大家都擠一點 那看板就不會洗那麼快 使用者就沒機會犯覺得衰小的違規
不算是特別刁難
可是就
不夠方便
合理?
還有檢舉的部分
現有追溯期是14天 但立意是不影響閱讀 沒道理我會被13天前的討論串影響
我覺得可以調整一下防止報復性檢舉
結論是阿康死好 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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