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PP呢

看板Marginalman作者 (低調之神)時間6年前 (2019/12/15 16:12), 6年前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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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eanvaljean (24601)》之銘言: : 找到一個前例 : https://www.ptt.cc/bbs/C_GenreBoard/M.1564166526.A.4D6.html : 版主應該也是用申訴案提出後超過7天來算 : 應該沒人會用水桶後7天來算吧 : 結果房子人受理了 理由是沒有嚴重超標 : https://www.ptt.cc/bbs/C_GenreBoard/M.1564230069.A.943.html : 所以現在是在哈囉????? 我想你也知道他是不會認錯的人咩...除非頭被人硬壓著, 如果當初是不該受理的,可是卻受理了還處理完, 現在可以照同樣理由受理的卻就找藉口不受理了? 那不就是應該負起責任把不該處理的事處理完嗎? 站方釋義不也強調過程序不對你要先說啊? 怎麼會明明是自己的錯卻要讓別人吞下去? 反正你看撐到現在都洗白了~Kodomo幾個愛鬧的可以借題發揮後, 整個就是站方眼中的管理階層好楷模,然而當初公私不分差到怎麼跩的都當沒那回事, 有解釋的權力真的是讓人醉心,也不用管那邏輯是不是真的合理了XD 話說到站方那不就是真的有鬼,判是很麻煩,判不是也很麻煩,那就乾脆放著不碰, 至於換個位置換腦袋的,看久了到處都是,也不差多一個。 -- 不過就算有很多問題我也一直都是懶得全部一點一點指出來就是了... 既然也不打算參考,只想要用些拐彎抹角的方式讓人閉嘴別說, 那不會礙到我就好,不是我這個人喜歡養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0.89.12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576397530.A.64C.html

12/15 16:14, 6年前 , 1F
帳號部哪個
12/15 16:14, 1F
啊不...應該不只是帳號部...嗯...反正怎樣都不明講,被懷疑很正常的吧... ※ 編輯: pp1877 (111.250.89.125 臺灣), 12/15/2019 16: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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