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PP呢
※ 引述《jeanvaljean (24601)》之銘言:
: 找到一個前例
: https://www.ptt.cc/bbs/C_GenreBoard/M.1564166526.A.4D6.html
: 版主應該也是用申訴案提出後超過7天來算
: 應該沒人會用水桶後7天來算吧
: 結果房子人受理了 理由是沒有嚴重超標
: https://www.ptt.cc/bbs/C_GenreBoard/M.1564230069.A.943.html
: 所以現在是在哈囉?????
我想你也知道他是不會認錯的人咩...除非頭被人硬壓著,
如果當初是不該受理的,可是卻受理了還處理完,
現在可以照同樣理由受理的卻就找藉口不受理了?
那不就是應該負起責任把不該處理的事處理完嗎?
站方釋義不也強調過程序不對你要先說啊?
怎麼會明明是自己的錯卻要讓別人吞下去?
反正你看撐到現在都洗白了~Kodomo幾個愛鬧的可以借題發揮後,
整個就是站方眼中的管理階層好楷模,然而當初公私不分差到怎麼跩的都當沒那回事,
有解釋的權力真的是讓人醉心,也不用管那邏輯是不是真的合理了XD
話說到站方那不就是真的有鬼,判是很麻煩,判不是也很麻煩,那就乾脆放著不碰,
至於換個位置換腦袋的,看久了到處都是,也不差多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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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就算有很多問題我也一直都是懶得全部一點一點指出來就是了...
既然也不打算參考,只想要用些拐彎抹角的方式讓人閉嘴別說,
那不會礙到我就好,不是我這個人喜歡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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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0.89.12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576397530.A.64C.html
推
12/15 16:14,
6年前
, 1F
12/15 16:14, 1F
啊不...應該不只是帳號部...嗯...反正怎樣都不明講,被懷疑很正常的吧...
※ 編輯: pp1877 (111.250.89.125 臺灣), 12/15/2019 16: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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