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姆咪] 欸欸
※ 引述《sqin (學店企鵝姆咪)》之銘言:
: 板上有鍵盤警察或是鍵盤律師ㄇ
: 姆咪來個以刑逼民有用嗎
: 先吉他 再叫他吐錢
: 然後再撤告
: 刑嗎
偷拍屬妨害秘密罪
刑法第 315-1 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一、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二、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
部位者。」
妨害秘密罪屬告訴乃論
被害人提告 再依情節定罪
但不處罰未遂犯QQ
刑訴法第156條第2項:
「被告或共犯之自白,不得作為有罪判決之唯一證據,仍應調查其他必要之證據,以察其
是否與事實相符。」
也就是說
即使被告承認自己
有偷拍的行為
還得要確認
是否有留存偷拍證據
就算有留存
若內容難以辨識
無法證實為被害本人
導致證據不足
在這種情況下
被告通常也會被判無罪
民事的部分
民法第195條: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
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
,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還有就是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3條第1款: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下罰鍰:一、故意窺視他人臥室、浴室、廁
所、更衣室,足以妨害其隱私者。」
偷拍案例
賠償和解是最為常見的
提告成功起訴判刑
實在不多見
如果對方有病
那就更不用說了
僅供參考姆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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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9.140.250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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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BlueTuna601 (223.139.140.250 臺灣), 10/14/2019 16:0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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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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