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認真] 西洽投票問題@@已刪文

看板Marginalman作者 (惡墮★小埋騎士)時間9年前 (2017/02/08 18:34), 9年前編輯推噓7(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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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uu26793 (Vigilo Confido)》之銘言: : 違規的就是文字內容,不貼文章或貼文內容是要舉證啥? : 難不成現在檢舉是隨便丟個ID然後不說他哪裡違規的嗎? 來,先來回個為什麼要舉證原則。 目前bm板已經有檢舉格式了,但希洽板卻沒有相應的板規。 君不見之前檢舉格式還沒有的時侯不就一堆人隨便貼個文章代碼檢舉的嗎? 再者,明訂此規則也是為了要確保板主減少對被檢舉人素行的主觀認定 只是把「習慣法」變成「實體法」而已。 : 何謂違規事實不充分、不存在的違規事實? : 板主要判的就是他打出來的文字,連文字都不夠充分,你用心電感應? 什麼叫違規事實不充分,你現在立刻去bm板看看那些被房子人判輕微違規的案子 被他稱作「遊走板規邊緣」,其實通通都是違規事實不充分啦! 像是之前的 fock 一案,房子人認為違規,但這很明顯就是違規事實不充分 : 看看你自己回啥? : 推 wizardfizban: 你的政見會讓板規再多上一大堆... 02/07 20:23 : 前板主您好,對於目前板規,我修改的想法是把名詞先行定義, : 之後遇到的名詞便可以不用再解釋一次。 : ※ 編輯: weichipedia (27.247.99.57), 02/07/2017 20:27:14 有錯? 我有絕對的信心能夠把現行板規篇幅縮短一半以上。 : 說穿了,你要把一堆板規都廢除,然後自認把主觀認定最小化, : 就是你自己根本不想承擔判決的壓力。 : 不想辦案子那你乾脆直接發把槍叫底下的村民自行對決算了。 屁,我把板規視做法律般審慎的判斷,寧可錯放百人,不可誤殺一人 我痛恨這些把板主權力放大的板皇條款。 : → weichipedia: 別投悠悠 除非你想看到第二個房子人 02/08 17:24 : 第w二w個w房w子w人 : 本日最好笑 嘖嘖 -- 小埋☆騎士 weichipedia 參上!!! http://i.imgur.com/8hvw6l9.jp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7.99.5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486550093.A.157.html

02/08 18:37, , 1F
小埋可以順便幫我們板的板規 debug嗎QQ??
02/08 18:37, 1F
老闆那麼強惹

02/08 18:37, , 2F
好 就投你跟oz5566
02/08 18:37, 2F

02/08 18:37, , 3F
部縮惹?
02/08 18:37, 3F
※ 編輯: weichipedia (27.247.99.57), 02/08/2017 18:38:08

02/08 18:37, , 4F
阿康一個完美的置入性行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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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康到處置入性行銷 該當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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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8 18:38, , 6F
他是說女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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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8 18:39, , 7F
開戰
02/08 18:39, 7F

02/08 18:39, , 8F
廂型車出來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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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8 18:41, , 9F
借我用一下 上面ㄉ圖
02/08 18:41, 9F

02/08 18:42, , 10F
你們要不要做faq 比較好懂 也省得回答重複問題
02/08 18:42, 1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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