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有被回溯掉東西的一起線上申訴吧

看板MapleStory作者 (喵烏)時間12年前 (2012/01/18 03:22), 編輯推噓7(7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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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ewbrand5566 (ことみ最高!)》之銘言: 看到n大這篇呼籲 小跟他討論了一下 累積以往打給橘子、消保會的經驗有些想法 昨天在FB那個活動上有試著po過 但是洗太快了 放這邊給大家幫忙抓抓bug --------------------------------------- 這件事情一個主要的癥結在於 「遊戲歷程在法律上並沒有相對的價值」 因此老得到「不爽不要玩」這樣的回答 簡單來說 茶葉蛋一顆8元新台幣 科學麵一包10元新台幣 請問新楓之谷金框過7強化VIP弩一把值多少? 而新楓之谷狂豹獵人112等升等的經驗值值多少? 那新楓之谷角色在線上停留1.5個小時價值多少? 我在討論的是台灣法律上面的見解 不是數字網或者線上玩家自己估出來的 因此答案是這些都免費 至少對現在的台灣法律而言 因此消保機構總是會說 「你又沒花錢 大概告不贏吧」 相信這邊的大家都同意「遊戲過程是有價的」這個看法吧 包含上下線時間身上裝備物品練功所取得的經驗與等級等等 這些東西都應該是有價值的 當然不是鼓勵去換成新台幣 只是一旦這些東西被賦予價值 就可以去談論業者義務和物品保險等 不過就因為現在加值道具和所謂無償道具的認知差異 造成橘子對於加值道具非常謹慎 但是對於無償道具顯得一付天地不仁的樣子 而對於業者而言 雖是免費遊戲 但是玩家在線上衝人數對他們來說是會一個有價值的數據 ex.廣告、宣傳等 因此業者取用玩家在伺服器內留下的「努力」作為廣告與宣傳之用 向他們索取這些「努力」的等值保險 好像沒太有問題才是 簡單說我的想法是 「玩家的努力有價」 「遊戲像個銀行一樣、儲存玩家的努力」 「而業者有義務為玩家努力盡保險之責」 銀行可以說「伺服器當掉 所以我不知道你存了多少錢」而賴賬嗎? 這個想法有必要取得相當程度的「共識」 包括其他遊戲玩家間的共識、不玩遊戲的人看我們的共識等等 並且這個認知必須被提升到法規以上層級 不過我對法律是不懂啦 這邊有對法律比較了解的人能幫忙想想嗎 -- 這是某次一位律師跟我講的 (記得那次在討論轉蛋回溯不賠的問題) 「現在對遊戲的規範是如去湯姆熊玩一樣 代幣所取得的並不是遊戲過後的彩券 而是過程 因此從投下代幣到遊戲結束 這場消費行為就已經結束了 因此事後彩券出問題 都不屬於消費糾紛的範圍」 這點讓我有這一篇的想法 -- 有啥問題可以找我討論啦 只是期末有些東西要趕...Orz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5.2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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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的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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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月費遊戲可以說遊戲時間有相對價值換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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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費遊戲真的很難爭吧 (純就時間有沒有價值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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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inyurl.com/2fuhnv6 契約應記載與不應記載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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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規定定出來的合約不具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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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想法有必要取得相當程度的「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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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的東西是要從法律共識上面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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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要超越現行規定去討論 不然依照現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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橘子可以不承認你在遊戲內部的一切 一句無償就拿他沒辦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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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我買的不是轉蛋而是寵物,那我消費的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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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轉蛋跟湯姆熊的遊戲還是不一樣... 主要目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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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湯姆熊主要是「玩設施」,依玩的成果進而有彩券換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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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兩者相同,難道我買轉蛋券主要是買「轉蛋」這動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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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否認「轉蛋行為」有它的樂趣效果(刺激感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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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所能拿到的東西是可以預期的,機器/店家不會回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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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消費行為應該要包含「轉蛋行為」+「取得的道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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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討論的應是「所有權」的問題,我花的錢等價交換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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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應該是我的,即使虛擬物在免費遊戲裡是「免費借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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伺服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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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橘這樣的作法就好似賣場的免費無鎖保管櫃,可以借你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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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黑橘有權不負保管責任... 但怎麼想還是有點怪,畢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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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知道別把有價物放在有遺失風險的免費寄物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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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現在是我想花錢也只能放在免費寄物櫃上,我花的錢不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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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能夠把寄物櫃升級(重點),東西遺失了責任還是在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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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錢決定的自己... 這樣是合理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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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無視我的第一行推文~ 腦袋不清楚..(目的就是功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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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猜,倘若合理性是如我所說,黑橘能夠確保轉蛋物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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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不管有無消費現金的所有玩家,在遊戲裡所有虛擬道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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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應該保存的下來,黑橘就沒有規避責任的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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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認為道具消失的合理時間點唯有在遊戲倒閉/結束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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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黑橘不是沒收入,這些收入應該確保有消費玩家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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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消費者要買的是在遊戲裡使用道具的權利,既然只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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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伺服器上使用購買的東西,就應該確保消費者能夠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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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回文比較容易看 眼都快花了=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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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太中肯......我看到眼睛快脫窗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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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 因為一邊想一邊回,那還要轉成一篇文章嗎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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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比較佩服R大能等CD時間還思路清晰的寫下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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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都沒有被截斷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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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R大的說法是頗為合於法理的 可以朝這個方向努力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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