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約和規則
打個醬油回個文。
先表明身分好了,敝人為規則不是很精通的一級裁判,
印象中執法過的主要賽事比參與過的主要賽事來的多,
上次參與的主要賽事應該是某一場有DTK的GPT(遮臉)
---
先開宗明義的講,magic遊戲規則(rules)/比賽方針(policy)講的是法理情,
但開店的人講究的是情理法,和氣生財嘛。
遊戲規則/比賽方針實際運用上在絕大多數情況下是不會講情的,即便規則上讓主審有
權力不照著比賽方針進行多數裁判還是會照著規則來。
每回合只能使用一張地是法、每回合會抽一張牌是法、遲到給一盤敗是法;
場上有探險讓你多下一張地是理、使用卜卦讓你抽兩張牌是理、開到損壞的牌給一張手寫
代牌是理;
但不會因為某玩家快敗了就讓無端抽兩張牌、卡地先占卜N、我認識某某人所以他偷塞牌
視而不見。這些是情,當事件發生再講情時便開始影響到法以及breaking rules;但在事
件發生前講情,給予提醒以及確認卻是美事一件。
至於為什麼要那麼重視「法」這個「規則的規定」呢?說穿了就是要確保遊戲的公平,
以及所有鵬洛客們旅行到任何的國度都一樣的規則來玩這個遊戲或參與這個賽事。
我們不會在台北GP套牌構築表寫錯得到一盤敗,但在北京GP卻得到一局敗的懲罰。
然而,有人的地方就有紛爭,有紛爭的地方就有江湖。因為不同的人玩相同的遊戲
自然會發展出不同的風土民情,但絕大多數情境上還是必須依照rules以及policy來走。
---
原則(philosophy。對,就是哲學)講完了,現在回歸到這個情境。
就結果來看DQ的確是唯一的選項。DQ不會因為戰績好壞而影響是否要做出DQ的決定。
相反的,在敝人的執法實務上戰績好的人反而容易被DQ,
其中的因果關係大家可以推敲看看(笑)。
但過程中就如同推文所述,回報成績時確認一下玩家的意圖順便盡到教育義務可以讓整件
事件更漂亮。雖然在遊戲上講究法在前,但確認意圖提醒使事情尚未實際發生卻能做到情
在前的效果。
另外站在店家的角度上當然是不希望有人被DQ,因為這是一個直接讓玩家有不開心比賽
體驗的做法。但換個角度來看,包容在規則上需要被DQ的人卻可能會讓安分守己的玩家
有不開心的比賽體驗。這種情理法與法理情的拿捏是一門難以覺察的藝術,
個中滋味在這邊就不做討論了。
---
再來一一補充大家推文的概念。已經有這樣的知識很不錯可以幫助比賽進行,
如果可以慢慢將規則知識增加那就更好了。
→
08/14 00:02,
08/14 00:02
→
08/14 00:02,
08/14 00:02
→
08/14 00:09,
08/14 00:09
推
08/14 00:13,
08/14 00:13
→
08/14 00:13,
08/14 00:13
hmm,我們把概念從隨機決定勝負以及賄賂提高一個層次好了。記得一個簡單概念:
「只要不是用magic遊戲本身決定勝負的,就會被DQ」。
例如猜拳、丟骰子、從牌庫翻一張比大小;提供一頓晚餐阿等等。
前者就是隨機決定勝負,後者是賄賂的範疇。
→
08/14 01:25,
08/14 01:25
→
08/14 01:26,
08/14 01:26
→
08/14 01:26,
08/14 01:26
禁賽(suspended)是被DQ的人經過調查委員會(好像叫investigation committee吧,忘了)
調查後的結果的一種,在禁賽過程中的人不可以參加任何的比賽。然後能否禁賽不是DQ的
那位裁判可以決定的。
另一種情境是主辦人不讓某某出現在他所舉辦的比賽或甚至不能踏進他的店裡,這種不稱
為禁賽但跟禁賽性質有點接近。
→
08/14 01:28,
08/14 01:28
→
08/14 01:29,
08/14 01:29
如果在有使用計分單(result entry silp)的比賽中註明ID(intentionally draw)就可以了
計分單長這樣:http://tinyurl.com/jdpyxc5
在不寫計分單的比賽中,兩人跑去跟登錄成績的人(可能是主審、記分員、店員等等)說
要約和就可以了。
→
08/14 02:29,
08/14 02:29
→
08/14 02:30,
08/14 02:30
欸都。如果裁判要把比賽可能的違規事項一一的說出來可能賽前宣布要一兩個小時。
不要說一兩個小時了,五分鐘的賽前宣布都有玩家受不了想趕快開打贏得冠軍回家。
所以有些時候還是需要口耳相傳、多打打prerelease、gameday這類比賽從中累積規則知識
或多看(文章)多問(裁判)都好
至於這位同學我看您也是個練武奇才,如果有興趣加入裁判行列請與這個信箱聯絡,
我們會有專人為您服務:TaiwanMTGjudges@gmail.com
推
08/14 09:22,
08/14 09:22
→
08/14 09:22,
08/14 09:22
→
08/14 09:22,
08/14 09:22
→
08/14 09:22,
08/14 09:22
同學的這個例子很好,前者是賄賂後者只有在冠亞的對局是可以接受的。
然而冠亞對局中嚴格上來說也不是「讓某某贏」,而是「另一方退出比賽」這樣的差異。
以上是我的見解,不代表所有裁判的立場。
祝大家在比賽都能不卡地、現開賽多開炸彈以及有價秘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5.34.11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gic/M.1471249045.A.198.html
推
08/15 16:27, , 1F
08/15 16:27, 1F
推
08/15 19:05, , 2F
08/15 19:05, 2F
→
08/15 19:06, , 3F
08/15 19:06, 3F
→
08/15 19:07, , 4F
08/15 19:07, 4F
→
08/15 19:08, , 5F
08/15 19:08, 5F
推
08/15 22:00, , 6F
08/15 22:00, 6F
→
08/15 22:00, , 7F
08/15 22:00, 7F
→
08/16 08:06, , 8F
08/16 08:06, 8F
→
08/16 10:49, , 9F
08/16 10:49, 9F
→
08/16 10:52, , 10F
08/16 10:52, 10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