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多人水桶

看板MRT作者 (微笑小空空♥)時間7年前 (2017/02/06 21:25), 編輯推噓15(17219)
留言38則, 2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5/11 (看更多)
以下皆為檢舉者來信檢舉 #1Oak9cp0 (MRT)

02/03 14:03,
喔那中壢大請問桃捷有公佈要去"我是中壢人""登記""
02/03 14:03

02/03 14:03,
受邀"試乘嗎?這種沒公佈的東西叫人家自己腦補才真
02/03 14:03

02/03 14:03,
的好笑
02/03 14:03

02/03 14:04,
一搭一唱的看來桃捷公關真的做得很好,有專業鄉民幫
02/03 14:04

02/03 14:04,
忙護駕
02/03 14:04
第 四 條 推噓文相關 │ │ │ │ 第二款 禁止引戰、人身攻擊、挑釁、謾罵、歧視或攻擊特定族群。 │ │    如為當事人受到攻擊,請來信實名檢舉。 │ │ │ 第四款 違反上述者,水桶15天並記點一次;    唯本條違反引戰、人身攻擊與造謠者,水桶一個月並記點兩次#1Oaoqt14 (MRT)

02/03 01:03,
對外宣稱團體試乘又不准團體"登記"試乘是哪門子的團
02/03 01:03

02/03 01:03,
體試乘,還在護航
02/03 01:03

02/03 01:04,
一搭一唱的看來桃捷都把公關花在兩位身上了
02/03 01:04

02/03 01:16,
如果幫機捷講話的人不是公關公司,你全家死光要不要?
02/03 01:16

02/03 01:21,
另外誰告訴你「不准」?人家有說「任何團體」都可以登記嗎
02/03 01:21

02/03 01:21,
現在去試乘的,也確實是登記有案的團體啊。立法院不是嗎?
02/03 01:21

02/03 01:25,
桃捷公司不是立案團體嗎?你隨便去路邊找幾個人,可以叫立
02/03 01:25

02/03 01:25,
案團體?
02/03 01:25

02/03 01:26,
隨便去路邊拉人就可以做,那跟個人試乘差別在那?
02/03 01:26
以下省略 #1OasRyFV (MRT)

02/03 02:29,
本篇是在講「個人試乘」。看不懂中文嗎?
02/03 02:29

02/03 02:33,
個人試乘我都清楚了還有什麼好說的?我說什麼話還
02/03 02:33

02/03 02:33,
要你來管?你誰
02/03 02:33

02/03 02:34,
本來這次開放問題就很多,也不需要過度美化,本來
02/03 02:34

02/03 02:34,
就是做不好的地方改進就好,你到底是在激動什麼?
02/03 02:34

02/03 02:34,
不用感覺一直在護航好嗎?
02/03 02:34

02/03 02:37,
誰在美化,現在是在講事實:官網上有講個人試乘。
02/03 02:37

02/03 02:37,
昧於事實,拼命要講說人家官網沒寫個人試乘的人,我才想問
02/03 02:37

02/03 02:38,
你到底是在激動什麼?
02/03 02:38

02/03 02:38,
我不是講了「官網當然還有很多要再改進」。再問一次,是看
02/03 02:38

02/03 02:39,
不懂中文是嗎?
02/03 02:39

02/03 02:41,
我從頭到尾就是在講一開始就沒說清楚試營運沒有開
02/03 02:41

02/03 02:41,
放一般大眾非付費區,害得很多人跑去一場空,難道
02/03 02:41

02/03 02:41,
桃捷不用負責?一開始就沒講清楚,難怪民眾罵聲連
02/03 02:41

02/03 02:41,
02/03 02:41

02/03 02:42,
你以為你是官方回應阿,你回應過別人就不能繼續批
02/03 02:42

02/03 02:42,
評,你會不會把自己看得太了不起了?笑死人
02/03 02:42
以下省略 │ 第 三 條 討論時請注意網路禮儀 │ │ │ │第四款 文章內容不得意圖針對前篇發文或推噓文若為當事人受到原文針對 │ │ 需由當事人提出檢舉推噓文吵架可由任一人提出檢舉。 │ │ 第九款 違反本條者,得處以水桶15日並記點一次(原警告)。 │ │ 唯本條違反第五款人身攻擊,水桶一個月並記點兩次 │ │ 違反第三款、第六款、洩漏個資,原文退回,水桶一個月並記點兩次#1ObTEKzy (MRT)

02/05 02:07,
但拿android的窮人多 拿iPhone有錢人多 (兩陣營行銷策略迥
02/05 02:07

02/05 02:07,
異)
02/05 02:07

02/05 02:08,
這樣會出國的 iPhone 用者就不見得比較少了
02/05 02:08

02/05 00:55,
個人認為iPhone充電插頭可以直接廢掉,為全世界市佔率只有1
02/05 00:55

02/05 00:55,
2%的充電插頭做準備實在是非常浪費空間。
02/05 00:55
第 四 條 推噓文相關 │ │ │ │ 第二款 禁止引戰、人身攻擊、挑釁、謾罵、歧視或攻擊特定族群。 │ │    如為當事人受到攻擊,請來信實名檢舉。 第四款 違反上述者,水桶15天並記點一次;    唯本條違反引戰、人身攻擊與造謠者,水桶一個月並記點兩次 │ edoyasuhiko 引戰+吵架,合併水桶45天、記點3次 adm123 兩篇吵架,合併水桶30天、記點2次 longlydreami 推噓文吵架,水桶15天、記點乙次 virkin、relio 針對特定手機用戶引戰,水桶30天、記點2次 機捷還沒正式通車就讓好多人進桶了(汗) MRT 板工 coon182 2017.02.06 -- 線路へぽっぴんジャンプ♪ http://i.imgur.com/xDBkceU.jp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9.77.154.20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RT/M.1486387544.A.722.html

02/06 21:27, , 1F
adm老兄不只兩篇引戰了吧, 嘖嘖嘖
02/06 21:27, 1F

02/06 21:27, , 2F
有相關證據請寄信給我....
02/06 21:27, 2F

02/06 21:29, , 3F
抹紅抹藍抹綠的不用桶?
02/06 21:29, 3F

02/06 21:29, , 4F
就說有證據寄給我咩
02/06 21:29, 4F

02/06 21:30, , 5F
你們不寄給我我是要怎麼處理
02/06 21:30, 5F

02/06 21:33, , 6F
自己懶得檢舉才來靠北板主不處理,廠廠
02/06 21:33, 6F

02/06 21:41, , 7F
1樓跟3樓還是趕快去檢舉吧。
02/06 21:41, 7F

02/06 21:43, , 8F
慢走不送,然後一樓三樓廠廠
02/06 21:43, 8F

02/06 21:45, , 9F
第一個提到的那個粉專名稱 可能已經觸到站規.......
02/06 21:45, 9F

02/06 21:45, , 10F
比想像中少人呢(望
02/06 21:45, 10F

02/06 21:48, , 11F
提到粉絲團也會觸犯站規?! 這跟對岸不能提64又什麼不一
02/06 21:48, 11F

02/06 21:49, , 12F
樣...
02/06 21:49, 12F

02/06 21:50, , 13F
因為王X宇的粉專=站規禁止討論事項
02/06 21:50, 13F

02/06 21:55, , 14F
雖然那個粉專本身也是該議員服務處 但畢竟被公告過
02/06 21:55, 14F

02/06 22:13, , 15F
話說,怎麼會戰到手機板的業務去了?
02/06 22:13, 15F

02/06 23:10, , 16F
某人終於被水桶了,大快人心
02/06 23:10, 16F

02/06 23:11, , 17F
這兩個桶完 可以比較安靜了XD
02/06 23:11, 17F

02/06 23:28, , 18F
推 桶得令人舒服
02/06 23:28, 18F

02/06 23:40, , 19F
花黑噴?....看不懂
02/06 23:40, 19F

02/06 23:53, , 20F
終於! 大快人心
02/06 23:53, 20F

02/07 00:01, , 21F
題外話
02/07 00:01, 21F

02/07 00:02, , 22F
怎麼好像很少看到另一位版主啊 還是是我太菜了
02/07 00:02, 22F

02/07 00:04, , 23F
喔,如果寄了信沒處理不用質疑,說廠廠是住海邊!?
02/07 00:04, 23F

02/07 00:13, , 24F
旨案係檢舉人向c板主檢舉,故由c板主公告,另旨案亦
02/07 00:13, 24F

02/07 00:13, , 25F
有經過板主雙方討論後判定,請查照。
02/07 00:13, 25F

02/07 00:13, , 26F
同上
02/07 00:13, 26F

02/07 00:22, , 27F
比較安靜了+1
02/07 00:22, 27F

02/07 08:57, , 28F
瞭解 感謝版主釋疑
02/07 08:57, 28F

02/07 09:11, , 29F
adm終於被桶了
02/07 09:11, 29F

02/07 11:32, , 30F
哀鳳XDD
02/07 11:32, 30F

02/07 13:25, , 31F
安靜多了XDDD
02/07 13:25, 31F

02/07 21:53, , 32F
某人這裡水桶完一直跑去不會被封鎖的官方FB頁搗蛋
02/07 21:53, 32F

02/07 23:29, , 33F
總算耳根清靜,好過元宵了
02/07 23:29, 33F

02/07 23:30, , 34F
安靜多了 +1
02/07 23:30, 34F

02/08 09:42, , 35F
特定手機用戶這樣也可以判引戰 太強 神邏輯
02/08 09:42, 35F

02/08 21:53, , 36F
其實現在王浩宇已經是市委,針對他的條款也應該暫停吧
02/08 21:53, 36F

02/08 23:04, , 37F
他是市議員沒錯 但是站方沒公告解禁前.....
02/08 23:04, 37F

02/11 11:14, , 38F
議員都可以殺人被判死刑拖去執行了 他的等級還早得很
02/11 11:14, 38F
文章代碼(AID): #1Oc7bOSY (M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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